台灣受限中國與世衛的秘密MOU不得參與WHA,若能還原中國及我方當時在日內瓦的交涉過程,將有助法律戰。圖為衛福部長陳時中2019年在日內瓦舉行國際記者會。(衛福部提供)
日前監察院赴行政院巡察,監察委員指出,中國與世衛組織(WHO)於2005年曾簽署涉台秘密備忘錄(MOU),懷疑台灣過去之所以能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可能是過去政府與中國有秘密協商。這項MOU不僅使台灣被拒於WHA門外,更使全體台灣民眾在面對國際重大傳染病時,遭國際公衛體系排除。外交人士指出,當年在日內瓦前線負責與WHO交手的一線官員,目前均仍在職,若能還原中國在日內瓦的秘密外交及我方交涉過程,或對台灣參與WHO的法律攻防戰有所助益。
對於監察委員決定立案調查過去台灣政府是否與對岸進行傷害國家主權的秘密協商,外交部回應表示,政府對於2005年WHO與中國秘密備忘錄一向不承認、不接受、不配合,多年來持續向WHO表達嚴正抗議,並要求取消此一備忘錄;對於監委調查,外交部將充分配合。
日前赴行政院例行巡察後,監察委員林文程表示,2005年WHO與中國簽署秘書MOU,限制台灣必須以「中國台灣(Taiwan,China)」名義,在中國同意下參與WHO相關會議及活動。擔任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的林文程表示,由於中方一貫要求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必須遵守「一個中國」原則,懷疑台灣於2009年起得以出席WHA,或與當時政府與北京有秘密協商,決定立案調查。
而在監委關注中國與WHO外交密約疑雲之前,10多年來這項涉台MOU早已成為台灣爭取參與國際公衛會議及WHA的緊箍咒,更導致台灣無法即時獲取國際傳染病資訊,對台灣民眾健康權益損害極大。
根據目前已透露的文件內容,這項秘密MOU是在2005年5月WHA開幕的3天前,由時任WHO秘書長李鍾郁和中國衛生部長高強簽署。據了解,當時WHO秘書處在MOU中同意將台灣視為「中國的一省」,並必須避免任何可能造成認定台灣在WHO體系擁有單獨地位的行為。
MOU並且要求WHO秘書處,台灣若要參與WHO體系及所有在此MOU中規範的會議及活動,都必須透過WHO秘書處的窗口,先行與中國駐日內瓦常駐代表團及WHO秘書長辦公室、WHO法律顧問諮商,並獲得中國與WHO同意。
事後WHO秘書處解釋簽署MOU動機,強調WHO在台灣退出聯合國,曾根據《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通過的《WHA第25.1號決議》,與中國簽署MOU係為遵守並執行25.1號決議。
在中國與WHO簽署秘密MOU之後10天,WHO通過《國際衛生條例(IHR)》,規範全體成員國對傳染病的通報機制。外交人士指出,IHR便發出一份「對中國台灣省之執行作業準則」的秘密信函,將台灣在國際條約上定位為「中國的一省」,限制台灣獲取重大傳染病通報資訊,必須透過北京為聯繫窗口。
而其後在2007年,WHO法律顧問更根據上述MOU,認定聯合國決議案等相關法律已認為台灣不是主權國家,沒有資格申請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會員,並將此立場並正式通知台灣政府。而WHO一連串行動在國際法形成慣例,也使台灣每年爭取出席WHA及相關會議的努力,成為毫無突破的法律戰。
外交人士指出,當時中國與WHO在未與台灣政府協商的情況下,逕行簽署涉台權益密約,我方一獲知消息即強烈抗議,強調絕不接受;2009年起,缺席多年的台灣突然獲得邀請函,外界對中國與WHO的動機不無懷疑,也懷疑MOU中提及「台灣為中國一省」的限制是否仍有效力。
針對監委重提10多年前的密約,外交人士認為,當時在日內瓦前線負責與WHO交手的一線官員,目前均仍在職,足以還原中國在日內瓦的外交行動及我方交涉過程;若能證明MOU效力有疑義,或揭露台灣方面曾有人參與其中,損及國家主權,對台灣參與WHO的法律攻防戰或許會有助益。
外交部對此則強調,政府對於中國與WHO在2005年簽訂之秘密MOU所持的一貫立場為不承認、不接受、不配合;該秘密MOU的簽訂從未與我協商,政府已多次公開聲明絕不接受WHO任何矮化與貶抑我國之安排,並持續向WHO表達嚴正抗議立場。
外交部強調,外交部尊重監察委員的職權,將充分配合調查;要求取消此一嚴重損害我國參與WHO的秘密備忘錄,是外交部及相關部會推動的重點之一,外交部將持續洽請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予我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