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手悶死照顧長達50年的女兒,7日獲台北地院判2年半有期徒刑,法官建議總統特赦。(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新北市一名70歲陳姓老翁因扶養先天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去年因不忍女兒痛苦,因而以棉被悶死女兒後,服藥自盡獲救後被依家暴殺人罪起訴。
台北地院考量陳男犯罪情節,7日判決結果出爐,輕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同時法官也建議總統特赦。
據悉,陳女出生即患有先天性重度麻痺,無法言語、自行進食或行動,50年來全靠陳姓夫妻親自照護。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陳男見女兒因牙痛不適,有意將女兒送醫拔牙,但又擔心女兒長年服用鎮靜劑難以麻醉;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難以送醫。一時控制不住情緒,將女兒悶死,而後企圖輕生,服藥陷入昏迷狀態,獲救後住院進行治療。
而後陳男在偵訊時也表示,因不忍見女兒受苦才會動手,事後感到懊悔;陳妻與其家人也為陳男求情。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犯後欲與女兒同死,並於醫院清醒後向員警自首坦承犯行;可見他也深感愧疚及悔悟,過程中所受的壓力及痛苦,更非外人所能想像。審酌陳男自首、情堪憫恕,從輕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可上訴。
法官提到,陳男是一位充滿愛心的父親,近50年來照顧女兒從不假他人之手;考量陳男犯罪情節,是為女兒最佳利益,若沒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女兒送醫的判斷,他應會繼續無私照顧女兒,因而決定從輕量刑。
法官也認為,陳男如此疼愛女兒,卻又親手終結她的生命,想必他在未來的人生歲月裡,將始終受到「良心監牢」的禁錮,國家是否有再對其執行徒刑,有再審酌的餘地,建議檢察官執行時注意陳是否不適宜發監,並建議蔡英文總統考慮特赦陳男。
合議庭也指出,陳男未能獲得社福支援支持,讓他在長期照護過程中,不斷累加壓力,出現憂鬱、焦慮等狀況;案發時又見小女兒疼痛無法緩解,因而萌生結束女兒生命方式能為她解脫的想法,故釀成這場人倫悲劇。不過全案符合情堪憫恕、自首要件,輕判2年半徒刑。(境外移入再+3 莊人祥14:00舉行記者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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