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車條款」推動牛步,主管道路安全的交通部,遲未建立鑑定瑕疵機制,遭朝野立委痛批推託怕事。(馬自達自救會提供)
檸檬車條款難產,經濟部訂出「保護車商」版本,又拖延上路爆反彈。更引發質疑的是,交通部作為道路安全主管機關,每接獲車輛瑕疵爭議,就把球踢給車安中心,偏偏該單位又無鑑定瑕疵能力,對車商說法只能照單全收,不僅遭車主怒諷「紙糊的」,朝野立委亦直指,交通部推託怕事,致使鑑定機制長年空白,單有條款而缺配套,檸檬車保障依舊難兌現。
針對衰買瑕疵「車王」、「檸檬車」的消費者,國內未立專法保障,僅透過修改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交車後180天內或行駛1.2萬公里內,遇重大瑕疵屢修不復,得以解約換車。不過,對照國際標準多設在1年、2年內,或行駛至少2萬公里內,經濟部版本遠遠落後,挨批對車商放水。
令人玩味的是,主管車輛安全的交通部,在研商檸檬車條款過程中,因修訂買賣定型化契約由經濟部主掌,因而抽離「事主」角色;儘管交通部高呼應比照美國德州標準,將擔保期拉長到「2年、3.84萬公里」,但遇到跨部會協調就軟腳,僅稱「尊重會議結論」,令車主無奈嘆,話說得很漂亮,卻不見實質為買主爭取權益的誠意及作為。
更讓車主對交通部從「信任」轉為「切心」的關鍵是,欲解決檸檬車問題,修改定型化契約、明定擔保事項僅是第一步,後續如何鑑定瑕疵,啟動安全性調查,做出公正判定結果,亦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環節。國內相關機制遲未建立,導致車主遇瑕疵爭議只能訴訟,被車商壓著打,交通部難辭其咎。
曾因車輛瑕疵受害的林姓車主說,近年包括福特、volvo、馬自達和TOYOTA等原廠車,都曾發生車輛瑕疵爭議,每當消費者通報,交通部就丟給車安中心處理,但該單位不具鑑定瑕疵和安全性調查能力,只能把公文轉給車商,待對方回覆後,照抄幾項重點再轉給車主,淪為公文收發單位。不少受害車主私下戲諷該公文猶如「平安符」,不須調查鑑定,紙上作業就能保平安。
他更直指,車安中心作為交通部督導的財團法人,內部除了文書作業,根本沒有專業技術人員,更遑論具備鑑定能力,加上經費有限,多只夠衡平人事費用,有時甚至會向車商募款,鑑定這塊自然不願得罪車商,「車主本來很相信他們,接觸起來才發現,這單位根本是紙糊的!」
交通部的角色定位,備受朝野立委質疑。日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直指,交通部、車安中心不僅無法鑑定瑕疵,也未成立第三方公正單位保障消費者。現行契約規範是雙方合議,一起決定由誰鑑定;然而,國內具檢驗能力的單位,多半與車商關係良好,一般老百姓也不熟悉該領域,最後多是車廠說了算,檢驗公正性令人存疑。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亦點出,檸檬車問題牽涉3面向,最基本的就是明訂「車輛重大瑕疵」定義,後續才能啟動瑕疵車輛鑑定、安全性召回機制,否則契約中的瑕疵擔保事項形同具文。然而,國內安全性召回標準不明,欠缺瑕疵車輛鑑定機制,均與交通部推託怕事有關。
他更提到,消保處2019年在相關會議中,明確要求交通部研商汽車品質瑕疵鑑定機制,但交通部把責任丟給車安中心,研議至今沒個影。車安中心自承沒有鑑定設備及人才,真正有能力鑑定的是經濟部底下的車測中心,未料交通部聽聞後竟順水推舟,欲把球踢給經濟部,作為道路安全主管機關,這般表態實在誇張。
邱顯智強調,消保處前年就建議交通部,參考環境保護與食品安全協調會報做法,由相關部會主管共同主持,再怎麼推諉甩鍋,跨部會運作早有前例,保障道路安全和車主權益,交通部責無旁貸。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針對瑕疵車輛鑑定,現行已在實施,部內有盤整20、30家個案調查的機構或專家學者清單在網站上,供車商及車主雙方協議後尋求鑑定。至於外界疾呼應設立公正獨立鑑定機構,他強調,這會是「中長期目標」,畢竟汽車零件千百種,很難有單一機構全都熟悉,消保處曾要求交通部訂出明確鑑定機制,但實務上不容易,部內仍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