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規定,天冷時學生可自行決定是否添加保暖衣物。(資料照片/沈粲家攝)
教育部在2020年8月修訂「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規定學校天氣寒冷時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外加穿保暖衣物。但臺灣青年民主協會14日調查發現,有超過84%的學校違反規定,教育部15日再發函文,要求學校不能限制「幾度」才能穿禦寒衣物,要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
根據教育部2020年修訂的「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生可依個人對天氣冷、熱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如便服外套、帽 T、毛衣、圍巾、手套、帽子等。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14日在臉書公布「高中以下禦寒衣物外穿調查」,結果顯示有84.3%學校違反規定,甚至有學校限制學生戴圍巾要先申請、禁止戴毛帽、手套。
但有教師在該則貼文下留言指出,教育部規定各校修改服儀規定需經校務會議,各校校務會議通常辦在期初跟期末。相關法規是在2020年8月修訂,來不及在期初的會議討論,因此校規尚未調整,但實際上校內已經遵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教育部15日發函強調,現行法規明定學生可於校服內及外加穿保暖衣物,學校不得限制幾度才能穿禦寒衣物,且若有統一換季時間,依前項規定學校亦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長袖或短袖校服。並請各地方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重視學生反映意見並暢通申訴管道,以維護學生權益。(廖國棟10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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