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刪除徵召「國中兵」條文,曾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酒駕)、涉毒等罪也不能報考志願役。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片/陸軍提供)
國軍2020年底達成募兵初步目標,志願役官兵編現已逾9成,國防部日前預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刪除徵召「國中兵」條文,同時明定若在頭、臉、脖子、手腕以下刺青者,亦不能當志願役士兵。
國防部8日預告辦理《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修正案,將第四條「或國中畢業具特殊之體能、技能或專長」可報考志願役部分刪除,使不少廚藝或體育有專長的國中學歷者,失去從軍的管道。未來報考者皆須要具備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
此外,草案也規定,曾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酒駕)、涉毒等罪,就算經緩起訴處分,也不能報考志願役士兵。
草案更新增刺青限制的條文,脖子(露出領口的部位)以上、腕骨以下(指環紋身除外)不得有任何樣式的刺青,其餘部位也不得有幫派、粗俗及嚴重違反善良風俗文字與意識的刺青圖案。(楊志良堅持「開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