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今拼《電業法》三讀 院外環團寄存證信函籲停審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11日 15:20:00
立院11日拼三讀通過《電業法》,場外環團舉行記者會抗議。(翻攝自公視電視)

立院11日拼三讀通過《電業法》,場外環團舉行記者會抗議。(翻攝自公視電視)

11日立法院院內力拼《電業法》三讀,院外民團舉行記者會表達反對訴求。公民電力公司發起人林瑞珠表示,將寄存證信函給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林全及朝野立法委員,她說,現在根本不缺電,沒有修電業法迫切性,應先釐清爭議,暫停審議。

 

延伸閱讀:立院臨時會今開戰 只處理總預算、電業法與長照3案

 

立法院9日協商《電業法》修法案,在「放寬綠電業設置備用容量」及「綠電業可優先併網」達成共識,由於電業法修正草案條文多達96條,立院10日將有共識的部分二讀,11日再針對無共識部分表決,預計完成三讀程序。

 

11日上午,多個環境保護團體到立法院大門外舉行記者會表達訴求,林瑞珠表示,請立委們待充分討論,並以事實為依據論證後再審議;至於存證信函,則將說明《電業法》依行政院版本通過後,將發生包括電業完全被台灣電力公司壟斷、綠能被扼殺、無法廢核、電費必漲、會被無預警停電,甚至會有核災發生等狀況。

 

桃園在地聯盟代表潘政忠說,照現在的修法,台電會成為大怪獸,出現肥財團、瘦小民狀況,綠能可能因修法被扼殺。

 

日前,國家政策基金會研究員唐慧琳表示,《電業法》是為修而修,連再生能源業者和環團都反對,並舉再生能源業者原本可兜售綠電給台電,且合約長達20年,修法後卻要挨家挨戶去兜售,看不出來修法是對誰有好處,再生能源也不會因此而大量發展,唐慧琳更直說,「電業法修正案」絕對是第二個一例一休的法案。

 

10日,立院二讀《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共識條文,條文明訂,發電業及售電業銷售電能給用戶時,應準備備用供電容量,但一定裝置容量以下的再生能源業者,不受此限;同時,在確保電力系統穩定安全下,輸配電業應優先併網、調度再生能源,業者可依排碳係數,優惠輸配電費用,有利綠能發展。

 

二讀條文也明定廠網分離原則,輸配電業不得兼營發電業或售電業,且發電也與售電業不得交叉持股,但經主管核准,輸配電業得兼營公用售電業。其餘爭議條文,包括電力可靠度審議會及電業爭議調處審議會成員、政府與民間團體代表比例等,還有待11日的朝野協商。(徐乙喬/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

關鍵字: 電業法 綠能 缺電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