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高涌誠(左)、王美玉18日針對石木欽案表明,會將翁茂鍾27本筆記本及相關卷證全部調集並清查涉案者。(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石木欽案引爆審檢、警調人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的司法風紀風暴,司法院、法務部今天(18日)公布調查結果,警政署至今仍未完成調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明確表示,待行政院和司法院移送調查結果和相關報告到監察院後,將建請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憲法》與監察法規定,「續行查處」。2位調查監委明確表示,監院不管司法院的「533倫理守則」,還是法務部的「55倫理守則」,他們會將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及相關檔案卷證全部調集到監察院,必要時將由司獄委員會再增派監委分工,務必全面檢視所以資料,清查各方涉案人員。
依據司法院相關說明,捲入富商翁茂鍾27本筆記所載各方人員,非僅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相關卷證多達3大箱、98宗,翁茂鍾宴飲、饋贈對象涉及200多名司法官、警、調及政界、部會官員和企業高層,人脈網絡十分驚人,調查監委將向司獄委員會提出相關卷證全部調過來、監委們全面檢視、清查。
監院司獄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今天表示,去年9月監院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後,因監院未取得富商翁茂鍾案完整卷證,因此委員會決議由司法院和行政院以2個月時間自行清查檢視捲入該案人員,後因兩院作業不及,同意延至今年1月18日再提出調查結果,今天司法院及法務部已提出相關處理結果,預計監察院將在農曆年後的2月19日司獄委員會中討論,是否接受司法院和行政院的處理結果,或是繼續調查;如果要繼續調查,是否要再加派監委一起分案進行等。
今天司法院和法務部公布石木欽案相關調查結果,針對司法院以所謂「533倫理守則」,以法官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的次數與頻率及接受饋贈的次數來做為判斷違失情節,並做為是否懲處的依據。對此,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和與會代表們沉痛表示,「不能接受!」他認為這起司法界重大風紀案足以動搖國本,他以去年3月拜會蔡英文總統時,蔡英文曾談到,「如果司法的風紀案件不能自己好好的處理, 司法當局不能自己好好處理,被外界的評鑑或監察院的彈劾爆出來的話,再多的司法改革法案都沒有用,『人民不會相信真的在司改』!」
中華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也表示,法務部前保護司長羅榮乾與富商宴飲74次,她過為了倡議被害人保護議題,也只見過羅榮乾4次,她過去對被害人家屬憂心司法不公,質疑「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時,都會說,「以前的法官會這樣,現在不會了」,但如今翁茂鍾的案子一出,那麼多司法人員捲入,她不知要如何面對這些被害人家屬,原來他們說的「都是真的!」難道以後犯罪面對法官審理時,這些嫌疑人也可以跟承審法官說,他犯的錯沒有達到5次,可以不用判刑嗎?
參與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委員的台大法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億則直言,他對整起事件感到不可思議,原來「全台灣有最權力的人不是總統,而是翁茂鍾!」他不免質疑,「司法官的風紀行為只有發生在石木欽案嗎?」李俊億更「請問總統」說,「現在司法院、法務部對司法人員懲處以這種好像便利商店『集點數』方式做為處理標準,你可以接受嗎?」他說,「人民不可能接受!」林永頌認為,司法院長、法務部長應該向全民全開道歉!
監察院調查石木欽案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亦認為,「不能接受」司法院這種以與翁茂鍾「5次以上」不當宴飲做為懲戒涉案司法官依據的作法,尤其司法院和法務部還特別提出監察院在該調查報告的調查意見註8「以現有資料出現未達5次以上,並非頻繁,故而隱匿」之記載,做為行政調查範圍限縮的參考標準,更是「莫名其妙」,調查監委因為無去取得翁茂鍾案完整卷證,司法院和北檢只提供有關石木欽案關聯的部分檔案,不及全卷的10分之1,甚至沒有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完整內容,調查監委們才會將未直接涉及石木欽案但可能有風紀疑慮者交給司法院和行政院自行清查、處理,並非如司法院所為「未達5次」不當宴飲且罹於時效就不予懲戒,「司法院和法務部無權決定那些司法人員應該懲戒,那些人又可以放過!」唯二有權力認定公務人員是否違失、應否懲戒的應該是「監察院和懲戒法庭」,調查監委直言,「司法院此舉已經侵害監察權的核心了!」
因此,目前2位調查監委已經達成共識,將要求司法院將有關翁茂鍾案的完整卷證和所有扣押物都送到監察院來審查,「既然司法院、法務部不願意當壞人,就讓監察院來當壞人,讓監察院來好好辦一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