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爆出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往來,並遭監院彈劾,監院避免模糊焦點,打算過年後重啟調查相關4大案。(蔣銀珊攝)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爆出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往來,遭監察院彈劾,監院並要求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警政署)就翁27本筆記記載的涉入人士進一步調查或懲處,司法院、法務部於1月18日公布移送懲戒名單,沒想到司法院、法務部不查相關司法官與翁間涉入案情程度,查的竟是曾和翁吃幾次飯、收幾件襯衫、拿幾次補品,社會一片「獵巫」聲浪,令原本調查該案的監委王美玉、高涌誠和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均感傻眼。
儘管3位監委們在1月18日司法院、法務部提出調查結果後緊急召開記者會,呼籲司法院和法務部公布調查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調查公正性,司法院和法務部隨後表示,將在3個月內全面清查,法務部亦表明將翁茂鍾涉入的4大案重啟偵查。
監院司獄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指出,監院的態度和重點很清楚,就是要司法院、行政院就翁茂鍾筆記所載的審、檢、警、調人員與翁所涉4大案相關情況都調查清楚,包括和翁往來是在相關司法人員與「案件繫屬」的前後關係,重點不在吃幾次飯、拿幾件襯衫和補品。蔡崇義強調,監察院無意讓司法界焦土一片,司法院和法務部也不應讓此一事「失焦」,否則很難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心。
蔡崇義表示,如今司法院和法務部表示要再查3個月,亦即要到4月18日才要再把調查報告送到監察院來,不過,監察院無意枯等司法院和行政院的調查結果,將在農曆年後2月19日召開的司獄委員會,把翁茂鍾案的調查主軸再拉回來確認以翁茂鍾所涉4大案為調查核心,不要被吃飯、襯衫、補品、打球等細節模糊了焦點。
另外,在2月19日的司獄委員會也將在會中討論由監院業務處提出,在第5屆監院由署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們」匿名檢舉的「應華炒股案」,該案是翁茂鍾由台中高分院從8年改判4個月,且檢方也未上訴的離譜判決案件,預料將在當日司獄委員會中重新派查。
第5屆監院曾於2019年4月接獲署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高分院法官們」的匿名檢舉,信中指稱台中高分院自2013年開始有一件最高法院發回的炒股重大案件,被告翁茂鍾一直不斷透過高分院同事向承辦法官關說,稱其與石木欽(時任高院院長)多年好友非常有私交,炒股案發回更審是長官在最高法院服務時的精心傑作。
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101年度重金上更(一)子第32號翁茂鍾等被訴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時,罔顧最高法院101年台上字第4706號判決完全認同原審之犯罪事實僅對犯罪所得計算方式有不同見解而發回更審,竟於2014年5月21日將原判決認定之炒股罪撤銷,改以違反《商業會計法》輕判4個月結案,「判決太荒唐,為百分之百的司法弊案」。
監院知情人士透露,當時司獄委員會召集人為監委高涌誠,高鳳仙提出的調查報告未見約詢相關人員,主要以司法院、法務部、台中高分院的相關說法為調查內容,最後結論為「查無不法」,但更令與會監委吃驚的是,高鳳仙在口頭報告時表明,調查結果應華炒股案相關司法人員「查無不法」;且高鳳仙更進一步表示,包括石木欽等人涉入翁茂鍾的相關案件「也查無不法」。
高鳳仙此言一出,當場引起調查石木欽案的3位調查監委反彈,監委王美玉怒責高鳳仙,並未看過三位監委的石木欽案調查報告,也未向他們調閱相關卷證,「憑什麼查自己的案件,把別人的案件結論也包進去?」每位監委都是獨立行使監察權,憑什麼幫別人的案件做結論?
另一調查監委蔡崇義也表示,「你查你的,和我們的案子沒有關係,我們3個查我們的,你不能干涉我們的案件,自己把我們的案子結掉了!」主查監委林雅鋒也直白地說,石木欽的案子第一次彈劾沒有通過,「我們打算要再議,會再提彈劾,請給我們的案子一條活路」。
當日會中對於高鳳仙干涉其他監委案件的行徑,連與會的馬系監委們都看不下去,紛紛勸高鳳仙修改調查報告,不要把石木欽案的調查結論放在她的調查報告中,但當日高鳳仙態度十分強硬,拒絕接受修改調查報告,揚言,「我的報告一個字都不能改」,並堅持要在當天的司獄委員會通過,最後召集人高涌誠拍板決議,「既然你的報告一字都不能改,那就大家『不通過』」。
也因此監院將該「應華炒股案」的調查案件相關卷證以「密件」形式保存在監院業務處至今,如今到了第6屆監委成員大幅換血後,不僅「彈劾石木欽」成為第6屆監委們通過的第一件彈劾案,也隨著去年9月調查報告的公布,引爆了司法界世紀大醜聞,讓審、檢、警、調大地震,包括已遭封存的「應華炒股案」的離譜判決也將在2月19日監院司獄委員會派查後重見天日、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