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突尼希亞人民在首都突尼斯大規模遊行。(湯森路透)
平等承認尊嚴的要求驅動了法國大革命,而這種要求持續至今。
2010年12月17日,警方沒收了突尼西亞街販穆罕默德.布瓦吉吉(Mohamed Bouazizi)蔬果攤上的農產品,表面原因是他無照擺攤。據他的家人表示,他是被名叫菲達.哈姆迪(Faida Hamdy)的女警當眾掌摑,她也沒收了他的電子秤,並朝他的臉吐口水。布瓦吉吉到總督辦公室投訴,想取回他的秤,但總督拒絕見他。布瓦吉吉隨即在身上潑汽油自焚,大喊:「你們要我怎麼謀生?」
這件事的消息像野火燎原般傳遍阿拉伯世界,引發後來所謂的阿拉伯之春。突尼西亞立刻感受到效應,不到一個月,各地掀起的暴動導致該國長期執政的獨裁者班.阿里(Zine El Abidine Ben Ali)辭職下台、避走他國。大規模的抗議在其他阿拉伯城市爆發,尤以鄰近的埃及為最。埃及強人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在2011年2月被攆下台。抗爭和暴動也在利比亞、葉門、巴林、敘利亞等地發生,民眾覺得自己擁有權利,突然願意批評專制的領導人了。
往後幾年,阿拉伯之春出了嚴重的差錯。最大的悲劇發生在敘利亞,該國的獨裁者巴沙爾.阿薩德(Bashar alAssad)拒絕交出政權,而對自己的平民發動戰爭,迄今已造成四十多萬人喪命、數百萬人流離失所。在埃及,初期民主選舉讓穆斯林兄弟會(Muslim Brotherhood)上台執政;由於擔心他們會將鮮明的伊斯蘭色彩烙印在國家上,軍方在2013年發動政變。利比亞和葉門則墜入血腥內戰,專制統治者紛紛加緊對這個區域的掌控。唯有突尼西亞,即阿拉伯之春的濫觴之地,看起來像是自由民主政體,但也岌岌可危。
阿拉伯世界數百萬人對布瓦吉吉感同身受的是突尼西亞政府對待他的方式:他謀生仰賴的物品被專橫地沒收、他被當眾羞辱,而當他試著投訴、尋求正義,沒有人理他。政府沒有把他當人看,也就是值得最起碼尊重的道德主體──最起碼也該得到他的生計為什麼被沒收的解釋或藉口。對阿拉伯世界的數百萬人來說,布瓦吉吉的自我犧牲具體表現了他們所感受到統治政權的不公不義。
阿拉伯世界之後會陷入混亂,是因為阿拉伯人本身對於該由哪種類型的政權接替舊獨裁統治意見不一。但在2011年的某一刻,他們對於自己不喜歡什麼卻有強烈的共識:把他們說好聽當孩子、說難聽當東西對待,政客貪腐、經濟剝削,戰爭時又把他們當砲灰的獨裁政府。
過去兩個世代,世界出現許多自發性的反獨裁政府起義,從1989年拉下共產主義政權的抗爭、南非脫離種族隔離、1990年代撒哈拉以南非洲的平民動員,到2000年代初期喬治亞和烏克蘭的顏色革命;在那些起義中,承認基本人性尊嚴都是核心議題。
2013年11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維奇(Viktor Yanukovych)宣布他要中止國家試圖與歐盟簽署的聯合協定,改而尋求與俄羅斯及俄國總統普丁主導的歐亞經濟聯盟(Eurasian Economic Union)更緊密的合作。亞努科維奇是2004年橘色革命時的總統,他操縱改選的作為引發一場平民暴動、將他攆下台。但到了2010年,他又回任總統,因為當時執政的橘色聯盟腐敗又爭吵不休,無法實現當初的承諾。
亞努科維奇帶烏克蘭重回俄羅斯軌道的作為在首都基輔引發一連串的抗爭,12月初,近八十萬民眾群集獨立廣場,支持繼續和歐盟結盟。政府以暴力相待,但一如許多這一類的情況,殺害抗議人士只會火上加油,讓支持親歐盟示威運動(Euromaidan)的群眾愈來愈多。次年二月,在一百多名抗爭者喪命後,局面失控,亞努科維奇二度下台,使烏克蘭步向新的政治開端。
它的經濟和政治由一小群寡頭集團成員主宰,屬其中一員的彼得.波洛申科(Petro Poroshenko)在2014年稍後當選總統。這個政府雖為民主選出,卻充斥貪腐,且遭到鄰國俄羅斯攻擊,同年俄羅斯占領克里米亞,並在烏克蘭東部開戰。儘管如此,理解帶起親歐盟運動和尊嚴革命的政運人士的根本動機,仍十分重要。
嚴格來說,這場示威無關民主,如果我們給民主的定義是透過選舉表達公眾選擇的話。靠所屬地區黨(Party of Regions)的支持,亞努科維奇曾是2010年合法選出的總統。這場起義真正反對的是貪腐和濫權。如同不久後其華麗的官邸和其他財產所揭露,亞努科維奇就任總統後已累積數十億美元的個人財富。地區黨獲得影子寡頭集團成員里納特.阿克梅托夫(Rinat Akhmetov)的強力支持,他掌控了烏克蘭東部大部分的大型工業。
在親歐盟和親普丁俄羅斯之間的選擇,被視為要在哪一種政府底下過日子的抉擇:一是平等對待全體公民的現代政府,一是由自肥竊國者(kleptocrat)躲在民主表象後面操弄民主的政權。普丁的俄羅斯就是這種黑道國家(mafia state)的象徵;跟它而非歐洲走得更近,代表又向那個實權被一小撮無可問責的菁英牢牢掌控的世界踏入一步。因此我們相信,親歐盟示威運動旨在爭取平民百姓的基本尊嚴。
在阿拉伯之春初期階段和顏色革命中顯而易見的動力,說明了現代自由民主的道德核心為何。這樣的政權是以孿生的自由及平等原則為基礎。自由可以從消極意義來理解,例如不受政府權力節制。這正是許多美國保守派的詮釋方式:個人應被允許過他們想過的私生活。但一般而言,自由的意義不只是政府不干涉:它意謂人類的主體性(human agency),即透過積極參與自治、行使權力份額的能力。這就是突尼斯、開羅或基輔街頭群眾感受到的動力,他們第一次覺得自己可以改變政府權力被運用的方式。
自由在公民權中制度化,那給予每一位公民一小份政治權力。自由也在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權利中確立,那些是政治性自我表達的途徑。因此,許多現代民主憲法都列入平等尊嚴的原則。它們援引基督傳統:視尊嚴根源於人類的道德主體性,不過那樣的主體性不再從宗教角度看待,不再被視為接受上帝的能力,而是身為民主政治社群的一員,分享權力行使的能力。
現實世界的自由民主國家從未徹底實現其根本的自由平等理想。權利屢遭侵犯;法律從未平等用於有錢有勢者和貧窮弱勢族群;公民雖有機會參政,但往往選擇不這麼做。另外,自由的目標與平等的目標之間天生存在著衝突:更大的自由往往會使不平等加劇,而齊頭式平等的做法又會削減自由。
成功的民主仰賴的不是完美實現理想,而是取得平衡:個人自由與政治平等之間的平衡,行使合法權力的有能政府和抑制政府的法律及可問責制度之間的平衡。許多民主國家試圖透過政策做遠比這更多的事,例如促進經濟成長、改善環境、提升消費者安全、支持科學和技術等等。但有效地承認公民是有能力做政治選擇的平等成年人,是成為自由民主政體最起碼的條件。
相形之下,獨裁政府就未能承認公民的平等尊嚴。它們或許會透過詞藻華麗的憲法來假裝承認,例如中國或伊朗的憲法都列了洋洋灑灑的公民權利,但寫一套做一套。在相對厚道的獨裁政體,例如李光耀的新加坡和鄧小平時期的中國,國家對公民採取家長式專制的態度。平民被當成需要國家這個睿智家長保護的孩子;他們不被信任有辦法自己行事。在最糟的獨裁政體,例如史達林和希特勒當政時,人口的幾大部分──「kulak」(富農)、資產階級、猶太人、障礙人士、非雅利安人──被視為比人類低等的垃圾,可藉集體利益之名加以拋棄。
自法國大革命後,期盼國家承認個人基本尊嚴的渴望,一直位於民主運動的核心。要解開黑格爾在主奴關係中看到的矛盾──只有主人獲得承認──建立保障政治權利平等的政府是唯一理性的途徑。就是這點驅使美國人在民權運動期間發動抗爭、南非人挺身反對種族隔離、布瓦吉吉犧牲自己,以及其他抗議群眾在緬甸仰光、基輔獨立廣場或開羅解放廣場,以及千百年來其他無數對抗中冒險犯難。
作者簡介
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
史丹佛大學國際研究所教授,兼民主、發展與法治中心主任。曾任教於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喬治.梅森大學,擔任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研究員及國務院政策規劃幕僚副主任,亦曾出任美國總統生物倫理委員會委員。
譯者簡介
洪世民
六年級生,外文系畢,現為專職翻譯,曾獲吳大猷科普著作翻譯獎,譯作涵蓋各領域,包括《在一起孤獨》、《東方化》、《倖存的女孩》、《刻不容緩》等書(以上皆由時報出版)。
※本文摘取自《身分政治:民粹崛起、民主倒退,認同與尊嚴的鬥爭為何席捲當代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