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接連制定或修改法令規章,未曾因新冠疫情而停下腳步,不斷往「強軍夢」大幅前進。(取自解放軍東部戰區微博)
中共於2021年1月22日正式通過《海警法》,這是中共第一部關於海警所正式公布的法規,被列為海上執法方針,共11章84條,其重點在於規範海警機構的組織架構、職責權限、保障和協作、國際合作以及監督、法律責任等基本事項。與之前2020年10月中共《海警法》草案最大差異之處為:增加第1章第8條,強調國家建立陸海統籌的分工合作,提高科學化的海上維權執法;第 2 章第 13-15 條,說明海上自然災害或緊急求助,展開應急救援等部分,讓法案更加周延與管理分工明確。
由此可知,中共《海警法》提升執行效率與應急制變能力,讓海警依法有據。隨後日本、菲律賓等國紛紛提出抗議,希望不讓地區情勢更加複雜,也引發周邊國家更多疑慮,以下就現行中共《海警法》之意涵進行研析。
從軍事戰略角度觀察,中共武裝力量可分為:解放軍(PLA)、武警(PAP)與民兵。解放軍任務是針對外部力量受到威脅或攻擊時,擔任防衛與反擊作戰;在必要時,則可協助內部穩定工作。武警部隊則扮演內部維穩重要的角色,而民兵則視狀況支援前兩者之任務。2018年3月21日,依據中共《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正式將海警部隊改隸屬為武警部隊之一。依據中共最新《國防法》第 2 章第 15 條第 3 點規定,中共武警指揮權轉移至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一元領導,增加中共指揮作戰之效率。
另根據中共最新《武警法》第 1 章第 4 條規定:武警則由內衛部隊、機動部隊、海警部隊等組成。而依據中共最新《海警法》第 1 章第 2 條規定,中共武警海警部隊即海警機構,統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責。因此,中共武警是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而海警則納為武警管轄範圍之一。
換言之,中共海警部隊平日維護海洋安全工作,依據中共《海警法》,戰時或緊急狀況時,則立即轉換成中共海軍預備隊,保持靈活彈性運用,隨時待命投入防衛作戰任務,可用來直接改變戰場態勢的手段之一,使中共海警與海軍一體化行動,增強解放軍海軍作戰能量,故可說是指揮官戰場三大法寶之一(指揮官親臨前線、火力支援、預備隊)。中共大幅提升海警部隊裝備與現代化後,例如:中共海警 3367、3368 等大噸位的海警船,透過與解放軍海軍的聯合演練,將有助於提升海警部隊的作戰能量。
從海權戰略角度觀察,中共大多數的貿易都是來自於海上運輸,而海上的交通航道,就是中共的生命線。10依據中共 2019 年《新時代的中國國防》白皮書,自 2012 年以來至今,艦艇警戒巡邏 4600 餘次和維權執法高達 7.2萬餘次。
依據中共《海警法》第 6 章第 47 條第2 點,強調經警告無效的,海警部隊可以使用手持武器。從政治意涵分析,《海警法》的推出,可能使中共藉由一帶一路擴大其海上執法的範圍,例如:增加域外管轄權之使用。因此,中共《海警法》的通過,將能製造更多灰色地帶的彈性空間籌碼,並授權海警可在必要時向外國船隻開火,為爭端的領土與周遭國家海域帶來威脅壓力。
綜合上述,中共海警部隊執法範圍包括中共內海、領海、毗連區、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以及中共管轄的其他海域等範圍。目前中共已逐步走向海洋強國,擴大其核心利益,並推動「海上絲綢之路」,展開海上戰略布局。中共《海警法》重點在於島礁的巡航,其核心利益包括釣魚台、台灣、南海等各鄰海的島礁。根據日本海上保安廳統計數據,中共船隻去年就高達 333 次繞島紀錄,現已成為中共定期巡航的目標。
筆者預測,《海警法》通過真正意涵在於中共海警的實力已經不容小覷,可從近海防禦走向遠洋護衛,維護更多核心利益與因應海上突發狀況。
近期中共接連制定或修改法令規章,未曾因新冠疫情而停下腳步,不斷往「強軍夢」大幅前進,如 2020 年《武警法》新增海上維權執法;2020 年《聯合作戰綱要(試行)》提升強化備戰能力;2021 年《國防法》新增發展利益;2021 年《海警法》新增使用武器等。由此可知,中共已做好備戰打仗,隨時為下一場戰爭做好準備。
戰略學家馬漢曾提出:「誰控制住海洋,誰就統治了世界」。觀察亞洲未來的走向,建議應關注在台灣與南海各島嶼,中共是否如法炮製巡航模式?開始對爭端區域,展開戰爭邊緣的消耗心理戰。因此,南海各聲索國將會受到中共的威脅與壓迫。除此之外,美國在印太地區的國家利益、南海的航行自由也會受到影響,而最重要的是中美雙方是否會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則值得各國密切注意。
※作者為國防安全研究院中共政軍與作戰概念研究所駐研學官。本文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本評析內容及建議,屬作者意見,不代表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