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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局頒布「課程框架」 6歲童就要懂《國安法》四大罪

國際中心 2021年02月06日 18:43:00
「國家安全 你我要知」有聲故事繪本截圖。(擷取自港府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國家安全 你我要知」有聲故事繪本截圖。(擷取自港府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半年後,港府教育局4日向全香港的學校發布「課程框架」,6到8歲的兒童就必須認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此四項罪名,引起各界議論。

 

《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列出八大範疇包括:

 

一: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重要意義

二:《憲法》、《基本法》與國家安全

三: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則

四: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及機構設置

五: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

六: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七: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

八: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

 

「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強調《國安法》的重要性。(擷取自港府網頁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香港教育局4日發給學校的公告指出:「就國家安全議題而言,沒有任何辯論或妥協的餘地。」

 

此外,香港教育局更發表「國家安全 你我要知」有聲故事繪本素材,講解《香港國安法》的重要性與內容。

 

 

關鍵字: 香港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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