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金局貪污弊案12人遭訴 游迺文遭求處從重量刑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02月08日 10:15:00
台北地檢署8日依貪污罪嫌起訴游迺文(見圖)等12人,法院召開延押庭,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合計2.75億多元。(取自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

台北地檢署8日依貪污罪嫌起訴游迺文(見圖)等12人,法院召開延押庭,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合計2.75億多元。(取自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

勞金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涉指示群益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資產管理部專業副總經理謝志英等人,利用公司資金進場大量買進遠百股票,讓寶佳資產公司執行長唐楚烈等人出脫持股套現獲利,賺取不法利益1.8億元。台北地檢署8日依貪污罪嫌起訴游迺文等12人,法院召開延押庭,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合計2.75億多元。

 

檢方認為,游迺文位居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不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竟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罪後仍多方飾詞狡辯,態度亦屬不佳,請法官予從重量刑。

 

被告唐楚烈、邱裕元均為寶佳公司高階管理人,將公司龐大資金藉由不法手段投資,牟取私人利益,法治觀念甚為薄弱,均請法官從重量刑。

 

2020年3月間,寶佳、嘉源持有遠百的12%股權,4月,欲賣超出脫持股,不過,出售數量並不如預期,開始尋覓外部資金配合承接遠百股票,想利用勞動基金挹注操縱股價後倒貨。

 

檢調查出,游迺文自2020年7月起,與大量持有遠東公司股票的寶佳資產公司及證券商復華投信公司人員聯繫,並在台北市復興南路一家高級私廚餐廳聚餐。游男並違反由交易員下單規定,直接透過證券業者「繞過交易所」,以高於設定的價格買進遠百公司股票,涉嫌操縱股價。

 

檢調另發現,月薪約10萬的游迺文,自2012年9月至2020年9月間,每月平均支出信用卡費15萬至22萬元,還有將近900萬元現金存入個人帳戶,財產來源不明。

 

檢調查出,游迺文也以相同手法指示謝志英等人涉案,檢調也搜索群益證券投資信託等5處,並約談謝志英、相關人士林姓女子、研究員湯明真。檢方調查後,8日依違反貪污罪起訴12人,其中游迺文、唐楚烈和邱裕元3人建請法官重量刑,另偵辦是否有其他不法行為。(部桃院內群聚感染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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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游迺文 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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