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心興建工程從郝龍斌至今未完成,如今,興建承包商跳票倒閉,工程預算還不斷追加,儼然成了大巨蛋外,另一個令柯團隊傷透腦筋的燙手山芋。(翻攝自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臉書)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位在捷運劍潭站對面、士林夜市臨時市場舊址,工程款項從原本預算編列的38億元,到市府送議會通過的48億元,一路追加在59.8億元,依然無法完工,台北市議員質疑前市長郝龍斌用北藝中心工程圖利財團,現任市長柯文哲委託市府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廉政會委員質疑有獨家投標爭議,如此鉅額的工程標案竟然只有在第三次招標時投標,由理成營造以38.18億元得標,只比底價低45萬元;甚至市府在設計團隊尚未提出調高工程款48億餘元的設計前,就已未卜先知地自行提高北藝工程預算48億元送議會通過,顯然早已預留北藝勢必追加工程款空間。
亦且,令調查委員們質疑的是,原本北藝中心是以工程款38億元的前提下國際競圖,選出最優秀的設計團隊,荷蘭設計團隊OMA/大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但為什麼最後設計團隊會提出總工程預算48.18億元,遠高於預算27%,但仍為市府接受,已明顯涉及選評時所以參與投標廠商的公平性問題,市府更以設計超出預算而大剌剌追加工程款到48億元,之後持續追加到近60億元,已遠遠超出原本工程編列的預算規模和理成得標金額許多。
市府研考會在廉政會上面對調查委員們和市長柯文哲的質疑表示,依據北市府和設計團隊所簽訂的契約第7條規定, 「設計之工程建造預算金額先經甲方(指北市府)同意後始得增加20%」, 研考會據以表示,工程經費本來就可以增加20%,即44億元,但實際上,設計團隊提出的設計工程款高達48億元,遠高於合約中20%的同意增加工程款項幅度。
又依據廉政會的調查,當時2009年OMA/大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團隊得標,之後北市府送議會通過的北藝工程款項就是48億元。但廉政會調查發現,當時設計團隊根本還沒有提出48億元的工程設計圖。
廉政會指出,文化局在2009年的10月和12月兩度召開北藝中心的「規劃設計及空間需求量檢討會議」,之後議會通過48億元工程款,而當時的郝市府副市長李永萍又在隔年2010年2月主持北藝中心「提升項目建議討論會議」,市府早已自行提出追加或提升施工的項目,而OMA設計團隊是一直到同年4月14日召開的北藝案「施工預算初步分析會議」上,才提出北藝總工程預算48.18億元,但其實市府早已未卜先知地在前一年將北藝工程預算款項提高到48億元送議會通過了,市府明顯有先射箭再畫靶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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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台北市政府早在2010年8月由文化局簽出公文,指北藝工程預算要再調增6.23億元,市長郝龍斌在8月3日已核定調高北藝工程預算達54.23億元,但未送議會核定。兩年後,在2012年8月市府進行北藝工程主體興建工程招標,二次流標,第3次招標由理成一家投標,以38.18億元得標,只比底價少了45萬元,但其時,市長郝龍斌早在2010年就已核定了54億餘元的工程款,市府顯然已預留了得標廠商追加工程預算的空間。
尤其令人起疑竇的是,2013年初工程動工,郝市府才拖延到同年3月,由市長郝龍斌核定北藝案調高工程預算為54.23億元函請議會同意,但明明市長郝龍斌早在理成得標前就已核定同意調高工程款項到54億餘元,因此廉政會委員們質疑,市府明明在2010年8月24日就已由市長郝龍斌定調高北藝工程預算至54.23億元,卻仍要用原預算規格開標,讓理成以38億餘元得標後,才拖延至2013年3月6日由郝龍斌再次核定金額54.23億元,再於同年3月29日函請議會同意,市府兩度核定北藝調高的工程款動作,明顯多此一舉,卻又延遲函請議會同意提高工程預算的時間,顯有為理成量身打造追加工程預算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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