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新屋區第7公墓的太陽光電案場。(桃園市政府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提供)
桃園市政府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與民政局、新屋區公所共同合作,在已完成遷葬的新屋區第4、7與8公墓辦理太陽光電標租,並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此案場為北台灣首座光電公墓,總裝置容量約310萬瓦(3.1MW),預估年發電量約330萬度,減碳量約1680公噸,相當於4座大安森林公園吸碳量。
新屋區第8、7公墓光電案場分別於去年9月與11月併網,第4公墓案場則於今年1月底併網。其中,第8公墓為示範公墓,考量民眾清明掃墓期間有停車需求,採用綠能停車棚架方式,可容納24部機車及120輛汽車;第4、7公墓的光電案場,不但活化已禁葬公墓區域,也能解決雜草叢生問題,美化周邊環境。
另外,桃園市政府也將每年獲得的10%售電回饋(約150萬元),依「桃園市市有公用房舍屋頂及公用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編列70%獎勵金(約105萬元)給新屋區公所使用。對此,新屋區公所表示,獎勵金將運用在提升當地社會福利與偏鄉學校教育資源。
根據台電網站資訊統計,桃園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已超過347億瓦(347MW),為北部縣市最高,較升格前已成長約67倍。桃園市政府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也將持續盤點學校屋頂、風雨球場與校園停車場等公共場域導入綠能,提升太陽光電設置量,2025年希望能達到8.5億瓦(850MW)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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