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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反港獨】港府修改宣誓規定 議員若違誓被撤職、5年內不得參選

國際中心 2021年02月23日 21:30:00
香港法制局公佈新版的議員宣誓規範。(湯森路透)

香港法制局公佈新版的議員宣誓規範。(湯森路透)

《明報》報導,香港特區政府法制局23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新版的議員宣誓規範,詳細列舉十餘項當選人必須遵守的規定,其中自然包含效忠香港和《基本法》。

 

新的立法草案規定,除了立法會議員之外,區議員也必須經過宣誓才能正式就職,倘若當選人被認定違反誓言或並未進行「有效宣誓」,進而遭到撤職,他將面臨5年內不得參選任何公職的懲罰。

 

 

這份《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新法案,規定宣誓時必須以真誠及莊重的態度,「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法定誓言。任何當選人若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褻瀆宣誓程式,或故意歪曲誓言,都會被裁定為宣誓無效,且不得重新宣誓。

 

公佈的草案內還包含一份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倘若被認定宣誓屬於負面中一項,無論是立法會或區議員,都被認定為違反誓言。

 

隨著北京和港府不斷限縮,讓泛民派人士擔心、未來愈發沒有「彈性自由」的空間。(湯森路透)

 

正面行為:

 

擁護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

維護中國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

擁護一國兩制原則

擁護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目的

忠於中國

 

負面行為:

 

危害國家安全

拒絕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

宣揚港獨

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

侮辱貶損國歌等中國象徵

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

 

 

新的宣誓規範中,除了要求議員「尊重」宣誓內容,並告知可能因此失去席位外,同時還警告、如被認定發假誓,按照香港現行法律,當事人最高可能面臨7年有期徒刑和罰金。

 

但看在不少泛民派人士眼中,新的宣誓草案無疑是北京持續緊縮香港的自主權,如今的局勢非常明顯,只要你一踩到紅線、就可能被DQ(disqualification,取消資格),也讓香港僅存不多的民主代議制度,未來前景愈發不樂觀。

 

 

本語音由合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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