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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警察遭刺死案 凶嫌一審無罪二審改判17年

上報快訊/沈惟中 2021年02月24日 10:05:00
2019年7月鄭姓男子在嘉義車站持刀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圖為李承翰告別式。(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2019年7月鄭姓男子在嘉義車站持刀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圖為李承翰告別式。(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2019年7月鄭姓男子在嘉義車站持刀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嘉義地院去年4月因鄭南患有思覺失調症被判無罪,經檢方上訴後移審台南高分院,台南高分院24日改判17年、強制監護5年。

 

台鐵北上列車2019年7月3日駛達嘉義車站,烈車長發現鄭男無票乘車,因補票問題兩人大打出手。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請24歲警員李承翰處理該事,但卻遭鄭姓男子以持刀刺傷腹部,最後因失血過多送醫死亡。(三月倒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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