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表示,經過專家會議討論,無症狀採檢陽性,解除隔離的原則稍有更動,3/11起實施。(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陳時中表示,經過專家會議討論,無症狀採檢陽性,解除隔離的原則稍有更動,並從3月11日起實施。
陳時中說,解除隔離的原則主要分為2個,一個是國外曾確診,並經PCR檢測2次以上陰性後入境者,入境後再次檢測為陽性,若符合以下3個條件,可以解除隔離;即為個案無症狀且SARS-COV-2的抗體為陽性,以及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三日內追蹤檢體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或等於34。
至於入境檢疫期滿後無症狀檢驗陽性,國外未曾有確診紀錄者,需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即可以解除隔離。個案需無症狀且SARS-COV-2 IgG抗體陽性且IgM抗體是陰性,第三個為初次呼吸道檢體病毒量低,且三日內追蹤兩套呼吸道檢體結果為陰性或CT值大於或等於34。(菲籍移工確診228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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