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主角繼續辯解自己並未出軌,而且只要沒有出現強而有力的反證,他就符合現行社會一夫一妻制的規定。既然符合,社會就沒有理由為出軌來懲罰他。(攝影:蔣銀珊、張哲偉;合成圖片)
近來甚囂塵上的「房東與房客」事件,其實重演了絕大部份這類事件的情節:被發現後,主角雖死命辯解,但大家就打死不信(以成年人的正常智商,以合理的邏輯思維);但難就難在,主角居然能繼續辯解,說辭也越來越匪夷所思:從分租到打卡,最後竟嫌房租8000太貴,要退租。
其實,這些辯解的理由大概連主角自己也很難相信(如果他不是當事人的話)。那為什麼還要睜眼說瞎話?
關鍵是,作為個人,大家都知道這些辯解其實強辭奪理。但問題是:社會並不知道。這很像齊澤克(Slavoj Zizek)說過的笑話:有個人相信自己變成了一粒穀子,因而被送進精神病院。經過醫生悉心治療,他終於確定知道自己不是穀子,而是人,終於可以出院了。但他剛出醫院就看見一隻母雞,立刻被嚇壞了(怕被雞當成穀子吃掉),而逃回醫院。醫生對他說:「親愛的朋友,難道你不知道自己是人,而不是穀子嗎? 」那人回答說:「我當然知道,但那隻母雞知道嗎?」
只要事件主角繼續辯解,只要媒體無法提出更一刀致命的證據(看來很難,除非捉姦在床),那麼社會就還是不知道!因為只要主角繼續辯解自己並未出軌,而且只要沒有出現強而有力的反證,他就符合現行社會一夫一妻制的規定。既然符合,社會就沒有理由為出軌來懲罰他。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幾乎所有名人的緋聞中,主角的第一個本能反應都是一樣的:否認與辯解,即便聽起來像胡說八道。但知道的都是個人;不知道的,是社會。
而且社會不知道,還代表事件中的重要他人還不知道,也就是配偶還不知道。這怎麼可能?當然作為個人,一定知道自己另一半做了什麼。但作為「配偶」,這個身份是經由社會認證而來的,既然社會不知道,配偶當然也不會知道。換言之,本能反應的否認,其實符合社會的預期與認知(更重要的是,也符合配偶下意識的期待)。否則,如果當下沒有馬上否認與辯解,要置一夫一妻制的社會於何地?更現實,也更糟糕的是,要置配偶於何地?
所以,不要怪人家問A答B、問打炮回打卡。更不要把房子格局圖調出來研究半天,發現衛浴只有一間,還在主臥室。主角當然知道自己在辯解,在維護自己的地位與家庭。但他不知道的是,他還在為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努力奮戰!但這和主角贊成「通姦除罪化」的修法似乎並不一致,不知道這算不算是「超前部署」?
所以,結論是,當下馬上承認的只會是笨蛋,絕對不能相信「誠實就是最好的策略」。在這件事上,某前立委與某前大法官恰好形成對照組:兩人都開車帶異性進摩鐵被狗仔拍到。前立委選擇「好漢做事好漢當」,但最終政治前途一蹶不振,雖然配偶原諒他,但和他進摩鐵的女性卻成了媒體一再追逐的焦點,試問情何以堪?而前大法官則推到異性肚子痛想拉屎(真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最後,竟然變成「屎」的錯)。結果前大法官雖在壓力下自動請辭,但仍能出任諸多基金會之要職,並積極宣揚其獨特的政治理念;而女主角後來雖被媒體追逐過,不過應與此事無關。
所以,社會對這件事真的不知道!在社會不知道的狀況下,坦白招供者不會被從寬處理,因為他強迫社會去知道自己所不想知道的。所以他活該被嚴刑拷打,因為他揭露了家庭與婚姻的高度不穩定性,而建立在一夫一妻制家庭上的社會也因而搖搖欲墜。所以他受到這些譴責與懲罰,再合理也不過。他雖然對自己與社會誠實,但面對不知道這一切的社會時,不去接受社會的既定規矩,而堅持讓社會面對真相,結果就是「不被騙的,反而犯了錯」(non-duped err.)。而錯誤,當然得付出代價。
至於一般謹守婚姻界線的人,就是「被騙但不犯錯」,仍維繫著婚姻、家庭與社會的傳統樣貌。至於這次事件的主角呢?應該是「既不被騙,卻又不想犯錯」吧?既覺得社會對一夫一妻制婚制的要求是欺騙,為自己不被騙而洋洋得意,卻又想從這個他認為的迂腐社會得到認同與贊揚。這種作法會不會跡近於吃乾抹淨?不過他大可以放心,因為,台灣這個社會仍然不會知道……
※作者為政大東亞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