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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媒體新法】從抗拒到妥協 臉書同意向梅鐸新聞集團付費

李靖棠 2021年03月16日 16:30:00
一度抗拒新法的臉書,逐步與多家澳洲媒體達成付費共識。(湯森路透)

一度抗拒新法的臉書,逐步與多家澳洲媒體達成付費共識。(湯森路透)

澳洲政府先前批准一項新法令,強制要求包含谷歌(Google)和臉書等社群平台,未來若引用或轉貼該國當地媒體的新聞網頁,必須向媒體業者支付一定額度的版稅;對此新法的規定,讓兩大社群平台一度完全無法接受,甚至揚言退出該國市場。

 

不過,在澳洲政府堅持下,以及輿論普遍不看好,谷歌和臉書最終選擇妥協,開始與當地媒體進行協商,並和政府重新議定法規限制,讓僵局邁入不一樣的方向。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繼谷歌率先與梅鐸(Rupert Murdoch)旗下的新聞集團(News Corp.)簽訂高額付費合約,新聞集團16日再次證實,和臉書同樣達成為期3年的付費協議,隨著合約簽訂、終於讓這樁鬧劇劃下休止符。

 

 

除了與新聞集團達成共識,部份澳洲媒體也指出,臉書和當地擁有數家媒體出版刊物的「九號娛樂」集團(Nine Entertainment)也簽訂付費協議,但此一消息至今並未獲得公司證實與回應。

 

由梅鐸一手創辦,在2012年拆分為二後,現在的新聞集團旗下,擁有澳洲眾多知名的媒體報刊雜誌,像是《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等;至於上述所提及的「九號娛樂」集團,旗下則擁有如《雪梨晨鋒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等知名媒體。

 

完成兩大集團的協議後,臉書接下來還必須和澳洲廣播公司(ABC)、特別廣播服務公司(SBS)和衛報等眾多公營或獨立媒體,達成付費協議。

 

不滿澳洲政府強行推動新法要求付費,臉書一度封鎖該國媒體、禁止其新聞露出。(湯森路透)

 

澳洲政府制定此一媒體新法,主要是要協助媒體產業,收回過往被科技巨獸吸走的龐大廣告收益。

 

根據調查顯示,每100美元(約新台幣2828元)的網路廣告投放,有53美元進入谷歌口袋、28美元流進臉書,僅有19美元給了其他平台或公司;正因為有如此龐大的差距,讓谷歌2020年在澳洲靠著廣告,賺進高達43億美元(約新台幣1216億900萬元)。

 

 

不少媒體集團向《衛報》表示,期盼達成付費協議後,這些回流的利潤能幫助澳洲媒體業復甦,同時給予從業人員更好薪資、聘請更多優秀人才,才能讓媒體業走上正軌。

 

 

本語音由合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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