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里里民自強活動花蓮2日遊,遊覽車行在蘇花公路自撞山壁釀6死39傷,全案將朝向司機過失致死罪偵辦。(取自宜花東災害通報)
騰龍通運遊覽車行經蘇花公路撞山壁釀6死39輕、重傷,檢警偕同交通部運安會18日展開一連串事故調查,同時,對司機說法製作偵訊筆錄。據了解,全案將司機將朝向過失致死方向偵辦。
新北市新店復興里民搭乘遊覽車,16日下午從花蓮正準備返回新北市,車途行經蘇花公路台9線114.7公里東澳路段撞山,車體左側車破了大洞,造成里民傷亡慘重;事發後,車子已被吊到蘇澳警分局停車場暫置。
宜蘭地檢署第一時間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方偵辦,包括事故煞車痕、散落物、車體損壞情形,與相對位置等跡證已勘驗完畢,但為確實保全證據,17日晚上也到騰龍遊覽車公司查扣相關物證。
交通部認為,肇事路段在2年多前才完成彎道改善,線形與路寬都沒有問題,為釐清事發原因,18日下午重返現場,並以專業儀器進行立體三維掃描,透過描儀器、感應器,建構現場車道距離、坡度等資料,以利後續再以3D繪圖重建現場環境。
檢方下午3點多與警方、運安會及遊覽車公司等單位現場勘驗車體,另一方面,警方在醫院偵訊肇事司機游志豪
。由於,事發當時遊覽車司機游志豪的聲稱,是因為「踩不到煞車」才造成事故,不過,現場竟發現一道長達47公尺的煞車痕跡,讓人懷疑,事故是否真的煞車失靈?抑或是人為操作不當?
警方17日製作筆錄時,當時駕駛司機因髖骨受傷,情緒不穩定,18日下午警方再度前往醫院偵訊游志豪,以釐清事故原因。
此外,檢警也取回當時行車記錄器做進一步的判讀,全案將朝向司機過失致死偵辦,並進一步釐清公司負責人,是否需負起相關連帶法律責任。(中共擾台五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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