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左)被控與女記者曾在高雄市新聞局局長室內發生性關係。(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被控在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親密行為,今年初遭監察院以11比0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4日上午10點宣判結果出爐,宣判丁允恭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
24日合議庭組成為審判長張清埤、受命法官呂丹玉、陪席法官邵燕玲;24日懲戒法院宣判結果出爐,宣判丁允恭撤職及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即2年內不得擔任公務人員。
去年9月,丁允恭被周刊爆出與女記者在新聞局局長室發生性關係,丁還要求女方墮胎,甚至在與前妻訂婚後還和女記者劈腿,事件爆發後,丁允恭也立刻請辭發言人職位。監委調查後認為,丁允恭的行為構成性騷擾、有辱官箴且傷害政府信譽和公務員形象,以11比0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
丁允恭向監委坦承,自己的確有在局長室發生不當行為,感到抱歉並也已請辭,但認為性騷擾的指控完全偏離事實,女方想見面、需要經濟援助,他都會給予支持,但這樣就變成性騷擾,實在不合理。
丁允恭小18歲、也曾是記者的蔣姓現任妻子也挺身「護夫」,不僅在監委彈劾結果出來後,透過臉書秀出和丁允恭一起佩戴婚戒的甜蜜照片,嗆女記者「我至少懂得避孕保護自己」、「把自己當聖人」,還公開女記者和丁允恭的對話,痛斥監委只憑單方面指控來辦案,並在本月3日懲戒庭後,代丁允恭面對媒體發表聲明。(國民黨主席選戰起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