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召開記者會宣布新的選舉制度。(湯森路透)
中國人大常委會於30日全票通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與附件二的修改,正式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對此英國外長拉布(Dominic Raab)表示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聲明中表示,中國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破壞香港人自由以及破壞北京的國際義務。
Today China enacted changes to Hong Kong’s electoral system which are a clear breach of the Joint Declaration – undermining the freedoms of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and breaking Beijing’s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https://t.co/nXZCfLIeb8
— Dominic Raab (@DominicRaab) March 30, 2021
中英聯合聲明是中國與英國於1984年所簽訂移交香港主權的國際協議,在聯合國祕書處中有註冊。中國外交部曾說為「歷史文件」。
此次修改是延續此前中國兩會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並提出具體修改細節。根據新華社文件,此次修改有幾個重點。
1.香港選舉委員會(負責選出特首)會從原本1200人提高到1500人,重新劃分成五個界別,委員數均分,分別是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第二界別(專業)、第三界別(基層、勞工和宗教)、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與第五界別(香港人大、政協等)。
2. 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確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包括候選人是否擁護香港《基本法》,被外界視為愛國條款。明文規定香港國安會參與審查,最令外界注意到的是,候選人對於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另外香港特首表示審查委員會將由港府主要官員擔任,意味著香港特首任命的官員可以審查選舉出自己的選舉委員。
3. 香港立法會採用「432」方案,從原本70人上升到90人,分別為選舉委員會40人、功能團體30人與分區直接選舉20人。候選人需要從選委會「五大界別」當中,各獲得最少 2 名,最多 4 名委員提名。原本地區直選有35席,佔總席次一半,新制度下地區直選下降到20席,並且佔總席次不到五分之一。
4. 在選舉委員會設立召集人制度,附件一第五條寫道必要時「這級選舉委員會會議,辦理有關事宜」,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擔任。根據親北京香港媒體《香港01》指出召集人制度目的為應對新制度下不可預測、用盡現行法律手段也無法解決的問題,屬「非常之時」的「兜底條款」;一旦出現極端情況,可由特首根據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向中央政府報告,由中央通過選委會召集人制度。該條款可能是北京預留特殊情況可直接接管香港政府運作的伏筆。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30日記者會上表示「中央今次舉措是「用心良苦」穩定香港局面」,並稱「世界並不只有一種民主制度,而且不會適合所有地方。」
目前流亡海外的香港前立法委員羅冠聰表示「香港自由已死,現在選舉也死了。」
All candidates in the 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elections now have to be vetted by the National Security Bureau. There will be no opposition voice in the council hereafter. The freedoms in Hong Kong are dead, and now the elections. https://t.co/EeqgH4VHGM
— Nathan Law 羅冠聰 (@nathanlawkc) March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