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夠做到資訊揭露與透明,無論是「新疆棉」還「中國黨」,在台灣這種本土公民社會越來越蓬勃的情況下,被抵制都是遲早的事情。(湯森路透)
新疆棉事件背後絕對有維吾爾人的血淚這點毫無疑問。但抵制之所以可以成型,絕不是因為歐美大企業道德比較高,或維吾爾人最近比較可憐,而是因為良好棉花發展協會(Better Cotton Initiative ,BCI)透過NGO倡議去形塑輿論壓力,讓歐美各大品牌不得不接受BCI的棉花使用標準(高品質勞動條件),才讓這次聲明放棄使用新疆棉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
另一方面值得觀察的是,這些歐美大品牌選擇服膺國內消費者的輿論壓力,接受BCI的良好棉花標準而不惜得罪中國市場,究竟是因為:
第一、北京所謂「內循環」要打造「內需經濟」已經產生效果。國際品牌在中國成衣與運動用品市場銷售數字逐年萎縮,退出中國市場不心疼。
第二、各品牌對中國人「崇洋媚外」的消費習慣深具信心。媒體報導,三里屯H&M或Uniqlo等國際成衣品牌照樣人山人海;或各種中國本地品牌用料標示不實,導致一般中國消費者還是會選擇國外品牌。
第三、北京上次制裁NBA很快就解禁,國內市場需求鬆動政府的強制力。所以這次的聯合拒絕使用,就算有跟官方主導抵制與小粉紅推波助瀾,時間長短跟力道強度也被瞧不起。
上述這些「比較利益」或「理性選擇」有多大的影響力,還需要更多數據支持與持續觀察。很多人會從這類觀察出發,以歷史經驗來論證「比較利益」對新疆棉事件的決定性作用。也就是,英國直到十九世紀以前長時間存在的「黑奴-蔗糖」三角貿易之所以會式微,原因在於工業革命後,「奴隸人工生產模式」效率低於「工業生產模式」。也就是,工業商品的性價比高,導致奴隸生產模式失去競爭力;至於美國的「黑奴-棉花」南北衝突,則是因為美國北方工業革命機械製造蓬勃發展促成了美國工人階級的興起,「工人階級團結爭取工人利益」,進而驅動市場對奴隸生產模式進行淘汰。
這種「經濟決定論」強調「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甚至英國明文禁止奴隸貿易後,奴隸走私依然猖獗;一直要到前述,奴隸生產模式無法與工業機械生產模式競爭導致無利可圖後,奴隸制度才因此完全消失。所以,不是單靠公民社會的「良心」倡議,或甚至「法律規定」就可以驅動市場捨棄奴隸生產模式。但從上述這段歷史,我們還是可以觀察到,無論「良心倡議」或「立法規定」,其實都是幫未來可能的「比較利益」或「理性選擇」拋棄「奴隸生產模式」做出了「路標」、奠定了方向。
所以,我們假設這次BCI作為NGO倡議,以「設立標準」爭取消費者價值選擇,因此促成了各大品牌棄用新疆棉的「因果推論」為真;那麼,這對台灣的NGO倡議或一些重視兩岸關係與國家安全的立委想提法案的時候,有甚麼啟示呢?
基本上,可能的作法不外乎提出各式如「紡織相對於新疆棉花」、「食品相對於新疆番茄」等,無論是NGO自己提出類似「良好棉花」標準來讓消費者支持;或是透過立法提出類似「良好棉花」的法案,用法律框架迫使或曰「綁架」台灣產業棄用中國原料。
或甚至不用強制禁止使用,只要訂定類似「境外勢力影響透明草案」,全面透明化相關的資訊,要求明確標示原料產地,或甚至標示強調「良好棉花」(類似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豬肉),藉此影響消費者的選擇,這些都是成本不高的可行方向,WTO現行框架下也不會違背公平貿易原則的範疇。
當然啦,其實本文真正想說的是,從「非強制性的道德情感同理訴求」去訂定「勞動環境友善標準」或「環境友善標準」;再到「強制性的法律規範訴求」去訂定「制度性的標準」,只要能夠做到資訊揭露與透明,無論是「新疆棉」還「中國黨」,在台灣這種本土公民社會越來越蓬勃的情況下,被抵制都是遲早的事情。
沒差幾塊錢的情況下,又能跟著全世界一起做個好人,何樂而不為?
※作者為英國布里斯托大學政治社會與國際研究學院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