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苗專家會議召集人鍾飲文,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中說明,一般疫苗和新冠疫苗實施臨床實驗流程不同之處。(指揮中心提供)
高端疫苗30日宣布完成二期臨床試驗收案,預計4月底前,全數受試者都能打完2劑疫苗,力拼最快6月就能啟動緊急使用授權申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冠肺炎疫苗專家會議召集人鍾飲文在例行記者會表示,目前預計5月將召開會議,討論有關國產新冠疫苗技術性資料,若安全與有效性都能達國際標準,就可用專案核准讓國產疫苗上市。
此外,除抗體效價可用推估方式,鍾飲文說,據美國FDA指出,疫苗安全性上要達到一定受試者,才能看他副作用,評估他的安全性,至少要有3000人接種,最後一位要追蹤一個月,看有沒有重大事件才能進一步判斷安全性資料。
鍾飲文指出,國產疫苗要能上市得要先通過CDE審查,就台灣當前的《藥事法》第48條之2,因應緊急公衛情勢,衛福部是可用專案核准的方式讓疫苗上市,這在美國,這種作法稱之為緊急使用授權(EUA)。
鍾飲文佑說,根據美國FDA去年發表新冠疫苗的三項指引,若經過大規模臨床試驗,及免疫學證據充足下,可用受試者的抗體效價來推估合理保護力。所以,國產疫苗即便未到疫情嚴峻地區測試,仍能用推估方式算出疫苗保護力。
鍾飲文說,我國FDA融合美國FDA指引,將第二期探尋疫苗最適劑量納入第一期,3千位名受試者是將原三期臨床數,納入二期臨床進行,且也須追蹤一個月,精神上幾乎比照美國FDA,且已顧及到有效及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