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鍾醜聞案還在調查,今天又有驚人發現,傳出案外案!(取自紡拓會網站)
正當監察院和司法院緊鑼密鼓調查富商翁茂鍾醜聞案,今天又有驚人發現,傳出另一起案外案!
司法及警調人員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調查,司法院移送6名前法官至監院。然而,台南地檢署獲報,指出翁茂鍾多年前涉及佳和炒股案被判刑1年定讞,得易服勞役不用坐牢,但在易服勞役過程傳出他人未到,簽到簿子上竟有翁茂鍾的簽名,疑似有警員放水涉嫌偽造文書,檢調兵分多路約談翁茂鍾,及現任及退休員警總計17人到案說明,目前仍在漏夜偵訊,若有查出對價,案情恐再升高,不排除翁茂鍾恐遭聲押。
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長年不當宴請、饋贈審、檢、警、調人員,法務部日前宣布要重啟翁茂鍾所涉4大案調查,司法院人審會決議認定,前法官林奇福、顏南全、蘇義洲、曾平杉、陳義仲及林金村等6人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有懲戒必要,移送監察院審查。
就在監察院、司法院及法務部緊鑼密鼓追查翁案,沒想到,台南地檢署接獲線報上午秘密執行搜索, 包括翁茂鍾及當時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巡佐兼所長楊博賢等人到案。 據了解,有證人坦承,翁當時執行易服社會勞動時,確實沒看到人,但警察卻在簽名薄上讓他簽名,此舉疑似涉嫌偽造文書,檢方不排除全案朝貪污舞弊方向偵辦。
富商翁茂鍾筆記本事件掀起司法醜聞,台南地檢署秘密調查,竟查出翁茂鍾多年前涉及的佳和炒股案被判刑1年定讞,得易服社會勞動不用坐牢,但卻在服社會勞動過程中爆發重大弊端,翁茂鍾不但未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勞動場所麻豆警分局竟涉嫌包庇放水,檢方兵分十多路展開大搜索,約談9名警察及翁茂鍾等人。
此案起源於2002年間,翁茂鍾因自家集團需要償還貸款,暗中聯合股市聞人張世傑炒作佳和集團股票,並在媒體散布不實消息,高院當時以翁茂鍾違反《證交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判刑6個月、5個月及2個月,合併執行1年定讞,可易服勞務。
因翁戶籍在台南,起訴後案件移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最後判刑確定,由台北地檢署委託台南地檢署代為執行,並同意翁以易服勞役方式折抵刑期,指派到台南縣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執行社會勞役,台南地檢署觀護人得依規定派出觀護佐理員去巡查,但翁茂鍾竟然多次未到該處所,驚訝的是,簽到薄上卻有翁茂鍾簽名,疑似遭放水,全案還在漏夜偵查,若查出對價,案情恐再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