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曾銘宗曾要求販酒業者,應提供酒精測試儀器及代客叫車服務,認為業者在營利同時,亦應善盡社會責任。(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立委曾銘宗和黃秀芳曾要求販酒業者,應提供酒精測試儀器及代客叫車服務,認為業者在營利同時,亦應善盡社會責任,但引起業者反彈和網友質疑適切性。但財政委員會6日突然發函全體委員,函文指出8日第12次全體委員會會議討論事項變更為審查立委曾銘宗等17人擬具「菸酒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及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立委黃秀芳擬具「菸酒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由於目前各類包裝食品、飲品均有熱量及營養標示,惟酒類未有相關規定,因此曾銘宗曾提案要求酒類應增加營養標示,以維護國民健康及消者知的權利。
然而,因根據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表顯示,酒駕造成死亡的人數逐年增加,除事後給予酒駕者懲罰外,應思考預防可能,藍委曾銘宗曾要求販酒業者,提供酒精測試儀器及代客叫車服務,促使業者在營利同時,亦善盡社會責任。
立委黃秀芳也表示,根據資料顯示,酒精濃度越高的酒類熱量也越高,但因為酒精濃度高,民眾的攝取量有可能不如酒精濃度低的產品,尤其是近年來受到年輕人及女性民眾喜愛的調味啤酒,酒精濃度雖低,但可能含糖量高,因此熱量反比原味啤酒高。
不過,曾有餐飲對此提出業者反彈,業者認為,警方值勤用精密酒測器一個要價上千上萬元,且吹嘴等工具皆為消耗品,一般小店家根本無法負荷,而網路上販賣的幾百元酒測器也接連被爆出「根本不準」。
業者還同時拋出疑問,若是消費者於店家測量時,酒測值在法定標準範圍內,但遭攔檢時卻超標,「那這樣算誰的?」
業者表示,店家非執法單位,無法強制執行酒測,若是強制對消費者執行酒測,將造成不必要的衝突。
此外,有業者認為,喝酒不能上路是法律也是道德問題,若是消費者投機,確定在「使用店家酒測器顯示在標準內」的狀況下而上路,反而是助長消費者心存僥倖的心態。
另外通路商也指出,經財政部持續宣導,業者多會自律於網站公布酒品營養成分,目前酒品瓶身標示內容已高達9項,若於瓶身再標示內容,恐互相淡化,也無法發揮效果,且標示熱量,亦可能反成為鼓勵消費者選擇低熱量的誘因。
有不少網友討論指出,平常不會特別看瓶身標示,想喝酒是因為想喝,或是聚會中氣氛使然,並不會熱量高而不喝。另也有網友問,飲品及食品業者的標示政府有在管理嗎?若是飲品和食品標示也沒有落實查驗,那規定酒品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