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泡泡浴店廣告(翻攝自11チャンネル官方網站)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第一次去日本時,有個現象讓我嚇了一跳。在書店或便利商店內,隨處放著一些有色情圖片的雜誌,小孩也可以翻看;在新宿西口的街上,有家專門賣色情讀物和錄影帶的商店(後來才知道這樣的商店很多,主要是出租錄影帶的),夜幕下新宿東口的歌舞伎町,一些人站在店門口大聲吆喝,招徠客人,從店面和霓虹燈裝飾來看,大概是提供色情服務的場所。在日本,色情文化或色情服務是不是公開合法的呢?
說起來真有點複雜, 簡單點說, 色情文化是公開、合法的, 但賣淫、嫖娼是非法的,唆使組織賣淫活動是屬於犯罪的。而有法律限制的色情文化或色情服務,在日本曾是一個很大的產業。
一九七〇~一九九〇年代初期,色情業在日本相當興盛,全國稍有規模的城市,多少都有些如下的色情場所:脫衣舞場,一種寫作soap-land有裸體女子為男子洗浴的洗浴場;還有一種名字叫image club,裡面是女子按照顧客的要求,變換穿著諸如護士、女學生、空姐的衣服,以製造某些形象的色情表演;提供變態性虐待服務的SM-club,還有上門性按摩服務等;此外還有以性為主題的各種電影、錄影帶,以及多達五百多種色情雜誌,真是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
也許有人會問,是不是日本男人特別好色,或者日本女人特別卑賤,才造成如此現象? 我並不完全這樣認為。世界上的國家或地區,只要當局開一個管道,並不強行管制和限定,多半會有色情文化氾濫的情形,往往是由性別特性和城市社會的消費性造成。在戒律森嚴的宗教占據統治勢力的國家,人的情欲往往被視為一種罪惡。
可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修道院或牧師之中,也曾屢屢爆出淫亂事情。佛教的教義中,「邪淫」被認作必須禁絕的「五戒」之一,但看看「三言二拍」,不少都是描寫和尚淫亂的故事。其實在中國最初的倫理中,「色」未必是被否定的,《禮記》記載孔子的話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孟子也說過:「食色,性也。」倒是到了後來,道貌岸然的禮教壓制了人的天性。
那麼,相較其他國家,日本的色情文化為何如此興旺呢? 據我了解,日本的早期文明中,為了祈求後代的大量繁育,曾有性器崇拜的信仰,有個時期,性器(尤其是男根)不僅被看作人丁旺盛的象徵,還被視為招福納祥、擊退外敵、防止惡魔病魔入侵的象徵,因此在村口和路旁,常可見到用石頭、木頭或金屬做成男根形狀的物體。在許多民族的早期文明中都可見到,屬於生殖崇拜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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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早的書籍《古事記》等所記述的神話故事中,也常可見到有關性的隱喻或直白的描述。後來大概是儒家思想的傳入和大一統國家的建立,這些民間習俗便慢慢地衰頹了。
傳統的生殖崇拜與當今的色情文化雖然有些關聯,但有極大的差別。現在所說的色情文化大多是一種有關性的消費文化,屬於商業範疇,一般情況下,消費者是男性,女性則提供色情服務。在世界範圍內,這樣的文化差不多與人類文明史一樣悠久。不過色情服務主要存在於陌生人社會,畢竟一個村落裡,彼此都是街坊鄰居,怎麼可能開出一家妓院呢?
說起來, 日本大規模的色情服務出現得比較晚, 在平安時代或鎌倉幕府、室町幕府時代,也有為王公貴族或上層人物服務的祕密賣淫行為,後來在旅途的要津、為來往旅行者提供下榻的客棧附近,也曾出現一些暗娼,但似乎還沒有形成有規模的青樓區,大規模的色情服務是城市誕生以後才真正出現。
日本差不多到了江戶時代的十七世紀,才形成像江戶、京都、大阪這樣的都市,有了真正的城市居民,且以男性居多,於是,為男人服務的色情業就應運而生了。十八世紀時,出現江戶的吉原、大阪的新町、京都的島原和長崎的丸山等四大青樓區,日語稱為「遊廓」,做色情服務的女子被稱為「遊女」。這些青樓的名字都叫某某茶屋,好像是喝茶的地方,但內行的人都明白主要是提供性服務。
不僅有青樓,江戶時代還湧現許多供市民消遣的通俗小說,比如大阪出身的井原西鶴撰寫的《好色一代男》、《好色一代女》,就有不少描繪遊廓的場景和生活,那時誕生的浮世繪裡,也有一部分是春畫,直接、赤裸裸地描繪男女性愛,而且往往把性器畫得很誇張。這些都是迎合新興市民階級的消費需求。
明治維新以後,西洋人見日本人如此開放,就指責他們不文明,居然娼妓都是公開的。日本政府為了顯示自己是個文明國家,不得不頒布法令,表面上限制公娼,甚至發布一些取締令,不過實際上,賣淫業一直沒有根除過。
一九二〇年代左右,東京等街頭出現一些咖啡館,本來是喝咖啡的地方,當時咖啡算是比較摩登的洋玩意兒,可是不久就慢慢變味了,一部分咖啡館的女招待兼做起賣淫生意,引起當局的注意,於是日本政府在一九二九年發布「咖啡館、酒吧取締要項」,一九三三年, 又將此做為「特殊飲食店取締規則」的適用對象。一些真正供應咖啡的店家為了洗清色情形象, 就改稱「喫茶店」, 因此今天日本的咖啡館已然稱為「喫茶店」。
一九三〇年代下半期開始, 日本開始大規模的對外侵略戰爭, 對內實行法西斯統治,幾乎取締一切娛樂場所,再加上戰爭時期,一切從嚴,色情文化就被壓了下來。但是日本當局卻允許在軍隊內開設慰安所(即軍中妓院),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戰後百廢待興, 物資匱乏, 色情業卻迅速復活了, 明的暗的, 到處氾濫。為了對此現象加以規範,一九四八年頒布《關於規制風俗營業等及其相關業務規範化的法律》(法律第一二二號),對相關的營業做出較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一法律之後重新修訂過好多次,最近一次是二〇〇一年。簡單地說,在日本經營脫衣舞場,有女子裸體服務的洗浴場,有色情服務的酒吧、咖啡館、舞廳,製作色情音像製品,出版色情書報、雜誌都是允許的。
但是有個嚴厲的規定, 色情服務的場所, 裸體可以, 賣淫不可以, 賣淫是嚴重違法甚至是犯罪,要追究仲介人或經營者的刑事責任。色情圖像可以,但敏感部位不可直接暴露,必須打馬賽克。但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公開的色情場所內,雖然沒有直接的賣淫、嫖娼行為,但根據專門從事這方面調查的記者報導,實際賣淫業也是存在的。
比如,soap-land從性質上來說,只是女子為男子提供洗浴服務,沒有賣淫。但經營者會製造巧妙的名目,即店裡的每個浴室是租借給女子的,有明確規定不可有性交服務,一旦有女子提供賣淫服務,查究起來是女子的個人責任,與店家無關。警察難以抓到現行(不可隨意私闖民宅),就無法處理,大多對此睜一眼閉一眼。除非涉及兒童色情,那必須嚴肅處理。日本當局為了加入國際組織和國際人權公約等,法律上都制定一套與國際接軌的制度規章,但實際的監管卻比較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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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色情消費畢竟是要花錢的。一九九〇年代以後,經濟泡沫崩潰,公司和個人的口袋都癟了不少,色情業的經營愈來愈艱難,不少脫衣舞場等色情場所紛紛倒閉,使得女子進入這一行的門檻變高了。
最後想討論,今天的日本為什麼色情文化是合法的,而賣淫等則是違法的? 看似有些矛盾的現象。其實,至少從江戶時代開始,包括賣淫在內的色情服務並沒有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當局也沒有加以嚴厲取締,那時,男女混浴的文化一直存在。
然而隨著西洋文明進來以後,基督教社會的道德也影響著日本社會,色情和賣淫被看作與文明社會格格不入,民間興起廢娼運動,政府也發布對於私娼的禁令,一方面是為了整飭社會秩序,很大程度上也是做給國際社會看的,實際上到了一九三三年,全日本仍有娼妓近五萬人,光東京吉原一地還有娼妓二千九百四十人。暗地裡,日本政府依然將娼妓看作合理的存在,以至於日軍去海外作戰時,還會設立軍中慰安所,一九四五年九月,美國占領軍大量湧入日本時,當局又專門為美軍設立軍中妓院。
戰後,日本要加入一系列國際公約,回歸國際社會,要顯得自己是個文明國家,於是既允許色情文化的存在,又設置一些技術性限制,諸如不能將性器公開暴露,不可有公開的賣淫行為等,對外,它還是要保持一個文明國家的臉面。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長期低迷,人們的物欲真的比以前下降許多,以至於日本現在被稱為低欲望社會,日本的色情業也成了夕陽產業。
徐靜波
出生於上海。
復旦大學日本研究中心教授,副理事長。
研究領域為中日文化關係、中日文化比較。
出版著作有《梁實秋:傳統的復歸》(復旦大學出版社1992年)、《東風從西邊吹來--中華文化在日本》(雲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近代日本文化人與上海1923-1946》(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上海の日本人社会とメディア1870-1945》(合著,東京岩波書店2014年)、《和食:日本文化的另一種形態》(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7年)、《解讀日本:古往今來的文明流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困惑與感應:近代日本作家的中國圖像1918-1945》(香港中和出版公司2020年)等十一種,譯著《蹇蹇錄--甲午戰爭外交祕錄》、《魔都》等十六種,編著《東亞文明的共振與環流》、《日本歷史與文化研究》等十二種。
曾在日本神戶大學、東洋大學、京都大學等擔任招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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