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檢察署8日約談黃平和等人。(翻攝畫面)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50死202傷,明隧道工程承包商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及李義祥的合夥人林長清,經漏夜偵訊,9日凌晨檢方以2人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諭知分別新台幣500萬及300萬元交保;此外,東新營造前董事及專任工程人員楊金郎,檢方9日依業務登載不實,諭知5萬元交保。
太魯閣號事故現場乃2016年發包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中的「北迴線五十一K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但因此標案金額高,需要甲級執照,李義祥等人集資使用擁有甲級執照「東新營造」的名義,而取得此標案,再轉包給李義祥等人。
檢調8日約談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朝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林長清以及公司相關人員共13人,部分人員9日深夜陸續請回,黃平和和林長清則以500萬及300萬元交保。
但黃平和表示臨時無法湊出巨額保金,檢方同意以400萬元交保,清晨6點已順利離開地檢署;檢方懷疑他的兒子也牽涉其中,諭知以25萬元交保。黃平和的家人接受媒體提問時表示,大型工程都是依據專業分包,東新是承包商,李義祥是協力廠商,就像房子也是如此,營造商要找模板、鋼筋和水電等,這乃正常的運作模式;但李義祥跟逃逸外勞私下違法施工,載輪胎放在工地,這些並非工程合約內容,身為承包商的東新也無從得知。
朝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林長清,是造成事故的李義祥的長期合作夥伴,縱朝昇並非此標案的分包廠商,但他在事故發生後,卻是李義祥在第一時間通知趕抵現場的人;而且此工程中許多工人皆受他指揮、調度,檢方合理懷疑他在工程中有實際負責的部分。經訊問後,諭知300萬元交保,而他的妻子、兒子及媳婦則無保釋回。
此外,東新營造甲級營造工程管理技師楊金郎,擔任工地專任工程人員,太魯閣事故隔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原本持有東新營造股份,但因之前的工程賠錢帳目不清,雙方已拆夥,目前僅屬僱傭關係;但檢方以他這次擔任東新營造台鐵標案專任工程人員,並提供甲級技術士的牌,使東新營造取得標案,認為他涉嫌業務登載不實,諭知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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