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311大地震中受損嚴重的福島核電廠,產生大量遭污染的核廢水,貯藏在福島核電廠腹地內。圖為福島第一核電廠存放污染水的大水槽。(資料照片/湯森路透)
日本政府擬在13日決議將福島核廢水排放入海,對此,外交部12日表示,已指示駐日代表處向日本表示關切、了解進度,且台灣與日本簽有核能資訊交流備忘錄,強調「日本若要做出任何改變,應先通知台灣」。
據日媒報導,日本政府擬在13日召開閣員會議,敲定將核廢水的氚濃度(氚,音同川)稀釋,降至日本國家標準的40分之1,並於2年後開始排放入海,而該提案遭地方漁民強烈反對,中韓等周邊國家也呼籲日本三思。
我外交部、退輔會、教育部、衛福部、行政院農委會、國家發展委員會、僑委會等單位,12日上午以「新南向政策5年總體檢」為題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溫玉霞質詢時關切此案,並詢問外交部對日本這種「以鄰為壑」的行為,是否舉行國際記者會表達抗議?外交部政務次長田中光回應,這項議題不光只是台灣關注,日本漁民也相當關注,目前外交部已指示駐日代表處向日本表示關切、了解進度,而日方目前也尚未決定核廢水處置方式,預計是13日開會討論。
另外,田中光強調,台灣與日本於2014年簽訂「核子能源資訊交換備忘錄」,若日本要做出任何改變,應該要先通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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