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後備戰力,國防部將設「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圖為後備軍人參與漢光演習。(資料照片)
為因應日益嚴峻的敵情威脅,提升後備戰力,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9日將審議「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法草案」,草案內容顯示,新設立的「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署長為中將編階,並設有三席副署長,現有的後備指揮部改隸防衛後備動員署。據指出,因後備指揮部為中將指揮官,因此規劃的防衛後備動員署中將署長的編階為一級中將,與國防部常務次長同階,也就是由資深中將出任,才不會有領導統御上的問題。
另外,為進一步提升國家資通電安全及不對稱戰力發展,2017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也將從參謀本部直屬部隊,位階提改與憲兵指揮部同等為國防部直屬軍事機構。
根據國防部最新送至立法院的資料內容,為有效整合及執行軍事動員及行政動員事項,防衛後備動員署署長一人為中將(軍職);首席副署長兼執行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文職);另還有兩位副署長,其中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文職);另一人職務列少將(軍職);可兼顧軍事動員及全民防衛動員二者間之業務推展。
防衛後備動員署組織規劃為署長室、人力動員處、物力動員處、動員管理處、動員綜合處等1室4處;依「署」之業務事項將規劃設置1室4處,負責國軍軍事動員政策制定、後備部隊編組、選充、召集下令、動員整備工作、整合全民總力;協助行政院與所屬部會(機關)、直轄巿、縣(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政策及全民防衛動員與軍民聯合防空演習之規劃;後備軍人報到列管、異動管理、晉任暨輔導組織編組、聘用、服務及教育訓練等事項。
防衛後備動員署成立後,原國防部直屬的後備指揮部改隸移編到該署,執行軍事動員及後備部隊整備任務,以因應平時與戰時需求。平時,後備指揮部執行軍事動員準備,依專業屬性持續擔任動員兵監,專責後備部隊「管、編、裝、召、訓」,並運用後備輔導幹部組織功能,協助後備軍人動員、管理、服務與災害防救工作;戰時,後備指揮部於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成立臺閩戰綜會報,透過各作戰區戰綜會報,協調地區縣(市)政府完成所需之人、物力及精神動員,迅速發揮全民總力,協力遂行國土防衛作戰。
為配合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成立,國防部組織法也進行部分修正,原屬國防部的後備指揮部移編至該署;為進一步提升國家資通電安全及不對稱戰力發展,將原參謀本部直屬部隊資通電軍指揮部改隸屬為本部直屬軍事機構,於現行國防部組織法條文第8條增列「資通電軍指揮部」。從原來的條文的「本部設後備指揮部及憲兵指揮部」,改為「本部設憲兵指揮部及資通電軍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