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醫務行政員涉嫌以1片新台幣5元價格,轉賣口罩給承包商公司的照服員。(擷自三立新聞YouTube)
三軍總醫院醫務行政員黃晶瑩等人,涉嫌勾結承攬醫院護理佐理員及照顧服務員勞務的「惠明事業有限公司」,侵吞原本無償發放給照服員的口罩5萬餘片,再賣給照服員圖利。北檢19日約談涉案人員到案說明,20日深夜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諭知黃晶瑩以30萬元、承包商負責人楊玉杰以100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負責發放口罩的三總黃姓醫務行政員,涉嫌勾結承攬護理佐理員及照顧服務員勞務的公司,於2020年3月至12月間,由惠明事業有限公司以公司名義領取5萬多片醫療口罩,再指示派駐在三總的領班等人,以1片新台幣5元的價格,轉賣給公司的照服員,牟取不法利益。
此外,該承攬人為減少經營成本,未依規定為聘僱的護理佐理員投保勞工保險,或中斷未續保,更指示員工以影印方式變造「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報表,用以顯示護理佐理員在契約存續期間均有投保的不實內容,2017至2019年期間共變造600餘筆,違約派遣護理佐理員當班共7000餘班,不法獲利逾350萬元。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防疫物資及資源建置實施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對於配合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者的醫療機構,得「無償」撥用防疫物資提供使用。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COVID-19)爆發,北市衛生局即依規定期並無償發放一般醫用及外科口罩給三軍總醫院,由該院提供給在院內工作的各類人員使用,對象包括護理佐理員及照服員。
因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材,醫療機構不得將領用的防疫口罩轉售圖利,更不得販售給內部醫療機構人員。
經查,國防部就三軍總醫院「護理佐理員」與「照顧服務員」的人力需求,2017至2020年間辦理「照顧服務員暨護理佐理員勞務外包」採購案,惠明事業有限公司為得標廠商之一。
台北地檢署19日指揮廉政署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黃女、楊女等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黃姓醫務行政員,諭知黃女30萬元交保;依《刑法》詐欺得利罪及偽造變造公文書罪,起訴惠明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諭知10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分別以10萬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黃姓醫務行政員所屬三軍總醫院3點聲明:
一、台北地檢署於19日上午針對該院2017至2020年間辦理「照顧服務員暨護理佐理員勞務外包」採購案,及防疫口罩發放對象(領用)相關文件實施調卷及搜索,將全力配合檢調調查。
二、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院員工若有涉法事實,將依相關規範秉公處理,決不寬貸。
三、該院將運用各集會時機,加强宣導全體員工、官兵落實「廉政倫理」以及「肅貪防弊」的觀念,以維本院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