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事件釀49死,李義祥及移工華文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翻攝畫面)
台鐵太魯閣號事件,李義祥及移工華文好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21日上午移審至花蓮地方法院,晚間七點半法官開接押庭,李義祥打悲情牌,稱自己有罹患小兒麻痺的兒子要養,但合議庭仍認為李義祥有羈押必要,法官最後裁定,李義祥跟阿好繼續羈押3個月,禁止接見通訊收受物品,華文好則可以受台北越南辦事處接見。
花蓮地院於21日下午1點,由刑事庭長黃鴻達主持抽籤,最後由花蓮地院刑事第四法庭良股法官受審 ,3名法官為審判長梁昭銘、法官高郁茹、法官林思婷。
而李義祥和移工華文好法官是否裁定繼續羈押,黃鴻達說,將待承審法官閱卷後再決定,後續審判部分,同樣會依偵查狀況、當事人答辯或調查證據等其他因素有改變。
晚上七點半法官宣布開接押庭,李義祥跟阿好分別接受庭訊,李義祥沒有請律師,阿好由法扶陪同通譯幫忙。
李義祥神情低落,但對肇逃罪嫌表示自己很無辜,移工阿好由辯護律師答辯,他說怪手是李操作,自己只塞石頭,與吊車掉落沒有因果關係。
至於肇事逃逸犯行部分,李義祥並不承認,否認逃逸,直說人都在現場,感覺覺得非常冤枉。有關過失致死罪責,過失毀壞軌道和違犯採購法借牌部分,李義祥均向法官坦承。
李義祥向法官說,他只雇用阿好2、3個月,偶爾住我家,擔心阿好逃逸外勞身分曝光,但檢方掌握阿好在場事證。
有關車子掉下來,為何沒通知台鐵或撥打緊急電話,李義祥指出,有企圖打給熊德育,但時間很短只有一分多鐘,根本來不及。至於為何沒撥打緊急電話,李表示,「不知道台鐵緊急電話!」
對於之前的工作,李義祥說,自己是鐵工,一個月最多6萬收入,育有8歲兒,李要求保釋,表示自己不會逃亡,不會串證。但檢方表示需羈押,理由是:認為李義祥有重大罪嫌。加上,未來民事刑事,賠償刑期重大,有逃亡理由。
至於移工阿好,辯護律師強調,雖然可能是阿好提議,用怪手吊車子,也將怪手開給李義祥操作,但這都與李義祥操作怪手,導致吊車滑落沒有因果關係無須再羈押,應可以裁定責付,限制其住居。
不過檢方認為,阿好居留證過期,已經在逃5年,對台灣守法意識薄弱,沒有挖土機證照,也沒有工安專業知識,明知怪手不是拿來吊車子的,還拿不安全的束帶給李義祥,所有行為非李義祥一人完成,與意外發生,有不可分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