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口罩再爆混中國製口罩。圖僅示意圖。(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前口罩國家隊成員「加利科技」公司負責人林明進,檢方查出,林明進早在2020年3月就曾引進7萬片中國口罩,上面鋼印還標示「MADE IN TAIWAN」(台灣製造),有產地不實情事,22日士林地檢署再依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起訴林明進。
加利科技負責人林明進去年被爆出,疑似因為口罩產能告急,因此以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充台灣實名制口罩牟利。士林地檢署去年底已依詐欺、虛偽標記等罪嫌起訴。
不過,士林地院21日又開庭,林明進一度辯稱他賣的口罩防護效力符合標準,還大聲嗆聲:「檢察官不敢驗!驗了會讓起訴書寫不下去!」然而,林明進3407萬元財產經由向法院抗告成功,已在3月26日獲裁定解凍。
檢方持續追查發現,加利科技早在2020年3月29日,就向基隆關申報從中國進口的6萬9570片口罩,海關人員查驗時發現貨物上標示「MADE IN TAIWAN」字樣,有產地標示不實的情況,並立刻向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報告偵辦。
林明進在偵查時辯稱,他向中國購買口罩生產機器,進口的口罩是購買機器的測試產品,因為機器上有「MADE IN TAIWAN」鋼印,所以在測試生產的口罩才會打上「MADE IN TAIWAN」。
不過檢方認為,林明進測試口罩就印了近7萬片,不合常理,因此事不在上次起訴範圍,檢方22日再將林明進,依《刑法》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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