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簡易庭27日駁回謝長廷之訴,羅智強毋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018年「關西機場事件」造成駐日外交官蘇啟誠不堪壓力輕生,台北市議員羅智強當時在臉書發文批評駐日代表謝長廷逼死外交官蘇啟誠,遭謝長廷提告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一審台北地院簡易庭27日判謝長廷敗訴。可上訴。羅智強出庭聆判後受訪說,感謝做出公正裁判。
2018年,日本關西機場因颱風重創而關閉,造成台灣旅客被迫滯留機場,當時我國駐日大阪辦事處飽受爭議及批評,蘇啟誠因而輕生。羅智強當時曾在臉書上發表文章,指謝長廷乃逼死蘇啟誠的元凶,遭謝不滿進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謝長廷抗辯意旨為羅智強的文章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範圍,嚴重汙衊謝長廷民法上的人格權,表示取代提出刑事誹謗罪的告訴,乃希望在法庭上能有「公正判決」。
羅智強則辯稱,他的言論是基於一連串事件的邏輯脈絡,並引用相關新聞作出的「合理評論」,且當時的社會輿論、蘇啟誠遺孀的聲明,加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均指向謝長廷與此事有關,連外交部長吳釗燮也打臉謝有「監督指揮之責」。
羅智強聲稱,在臉書上評論該事件乃基於對蘇啟程的不捨,要為外交官的死爭取一個公道,2020年11月9日首度開庭時曾請求法官傳喚謝長廷出庭解釋為何整起事件與他無關。
台北地院簡易庭27日駁回原告之訴,意即被告羅智強毋須就謝長廷人格權受侵害之事實,而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謝長廷乃駐日代表,依法為公職人員,而羅智強發表的言論乃關201年燕子颱風侵襲日本,所造成台灣旅客受困日本關西機場,謝長廷身為駐日代表是否有推卸責任給大阪辦事處,導致蘇啟誠輕生,羅智強言論內容與公共利益相關,外交事務洵屬公共事務,自應給予適當表意空間,人民倘若不能就公共利益相關事件發表言論,我國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範圍將會受到限縮,豈;再者,羅智強的文章中引用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的規定、蘇啟誠輕生原因相關新聞內容、蘇啟誠遺孀的聲明及謝長廷發表的歷次言論,供讀者評斷謝長廷是否確實為逼死蘇啟誠的兇手,讀者可根據羅智強所引用的資訊另作評斷,羅智強顯然並非單純以「毀損謝長廷名譽」為唯一目的,言論屬於基於公眾利益對公共事務善意發表監督政府的適當評論,因此判決原告謝長廷之訴無理由,羅智強毋須對謝長廷人格權受侵害之事實負損害賠償責任。
大法官在2000年曾就「憲法言論自由」及「刑法誹謗罪」的區分標準作出第509號解釋,指出我國為平衡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 ,法律並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作出合理的限制,所以刑法第310條第1項及2項的《誹謗罪》即是為保護個人法益而設,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23條對基本人權作出相對限制的意旨,但被告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但縱然被告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依據其所提供的證據資料,認其有相當理由確信言論為真實 ,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從而可知我國法律對於人民對公共事務發表言論的珍視,言論自由權不能隨意剝奪,亦不得單純因特定言論造成特定人的人格權受侵害,而妨礙人民善意發表適當言論的空間,認定人民的言論為刑事誹謗及民事侵害他人人格權,檢察官、自訴人或原告必須作出嚴格證明。
羅智強得悉判決結果後在臉書上發表文章,對於法院判決還給他和已故的蘇啟誠公道「感到欣慰」,並以自己「勝(訴)也面對、敗(訴)也面對」的態度,斥責跨海提告的謝長廷從始至終「躲在日本」、「不敢當面對質」,指出在訴訟過程中見識到謝長廷許多「不可思議的歪理」,如反覆強調「大阪(辦事處)不歸謝長廷管」;文末悼念含冤而逝的蘇啟誠,強調法院判決無法挽回這名「優秀外交官」寶貴的生命,但願「政治人物皆有肩膀擔當」。
羅智強27日對於法院判決聲明全文:
羅智強勝訴,謝長廷敗訴
過去二年多,為蘇啟誠冤死案
我不遺餘力的
為這位優秀的外交官爭公道
我率先揭發謝長廷愛將楊蕙如養網軍idcc造謠中傷大阪處
也痛批謝長廷卸責
謝長廷為此提告羅智強
求償100萬元
而今天
法院判決羅智強勝訴、謝長廷敗訴
雖尚不是確定判決
但我謝謝司法
作出了這個公正的判決
但最令我感到欣慰的是
不是我個人的勝訴
而是這個判決
也還了蘇啟誠一個間接的公道
面對謝長廷跨海的提告
我皆親自出庭
就像今天宣判
我並不知勝負為何
但不管結果是勝訴還是敗訴
我還是不逃不避的出庭聆判
並面對媒體
勝也面對
敗也面對
不像謝長廷躲在日本
不敢和我當面對質
道理無他
我就是要親眼看看
大阪發生優秀外交官
因為謝長廷的愛將楊蕙如養網軍造謠
被逼得以死明志
謝長廷有何顏面、有何歪理
來控告為蘇啟誠申冤的羅智強
而訴訟過程中
我也真的親身見識了謝長廷的諸多不可思議的歪理
例如
謝長廷的律師反覆強調
大阪不歸謝長廷管
但謝長廷的頂頭上司外交部長吳釗燮卻說,謝長廷對大阪處有指揮監督之權
面對吳釗燮的説法
謝長廷的律師竟然可以拗
那指的是「政務」,不是「館務」
最後
我方律師拿出謝長廷在自己的臉書上自承自己有監督大阪權力的貼文
打臉謝長廷
他的律師竟也只能支吾其詞的説
那不是謝長廷的原意
我不客氣的回撃
反問謝長廷的律師
如果吳釗燮説謝長廷有指揮監督大阪的權力都不算數
如果連謝長廷自承有監督大阪的權力都不算數
都是他們搞不清楚狀況亂説
當一個外交部長和駐日代表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有沒有監督大阪的權力
為什麼我認為謝長廷有監督大阪的權力就要被告?
為什麼外交部長和駐日代表都搞不清楚的事
你期待羅智強搞得清楚?
最後
這個判決
也挽不回一位優秀外交官寶貴的生命
但我希望
多多少少
可以告慰蘇啟誠的在天之靈
羅智強勝訴,謝長廷敗訴 過去二年多,為蘇啟誠冤死案 我不遺餘力的 為這位優秀的外交官爭公道 我率先揭發謝長廷愛將楊蕙如養網軍idcc造謠中傷大阪處 也痛批謝長廷卸責 謝長廷為此提告羅智強 求償100萬元 而今天 法院判決羅智強勝訴、謝...
Posted by 羅智強 on Monday, April 26, 2021
【延伸閱讀】
【首度開庭】控謝長廷「逼死蘇啟誠」挨告 羅智強辯:合理評論
【熱門點閱】
●【黑衣人砸派出所】影片神尋回 所長、副所長涉縱放人犯、湮滅證據遭法辦
●台鐵局長交接 杜微願改革打造「不一樣的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