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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偵結】許金龍遭求刑30年 不法所得40億沒收

上報快訊 2017年01月24日 11:32:00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24日全案偵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依涉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翻攝自中視)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24日全案偵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依涉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具體求刑30年。(翻攝自中視)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破局案,歷經近5個月抽絲剝繭,24日全案調查偵結,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財務長謝東波、百億大盜楊瑞仁(現改名楊博智)等10人,均被依涉違《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其中檢方認定許金龍截流公司40多億資金,被法院具體求刑30年;上午9時許,檢方提訊許金龍,預計下午移審台北地院;至於陳文茜等3名獨立董事則另案偵辦,未在這波偵結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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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被告日籍樫埜由昭、中籍王佶等3人,均依法通緝;日商百尺竿頭前負責人黃文鴻、動游負責人謝啟耀、樂美館財務長彭于璇、金主宋正超等7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部分,均因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估計,許金龍不法所得超過40億7000萬元,均宣告沒收。檢方表示,許金龍出售私募股票、內線交易、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套利及侵占樂陞公司款項所獲犯罪所得共計40億7023萬8446元、以及葫蘆公司名下之私募股票1700仟股,均為被告許金龍實質所有,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之。

 

針對樂陞前獨董陳文茜、李永萍、尹啟銘等3人涉案部分,北檢今表示3人為被告,所涉犯證券交易法等部分,另案偵辦。

 

2016年9月及本月5日,北檢兩度傳喚陳文茜、李永萍等人,並採隔離訊問,起初3人均是以證人身分被約談,未料,24日北檢偵辦樂陞案偵結,3人均被改列違反《證交法》被告。(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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