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芳奈米科技公司遭離員竊取商業機密,離員隨後赴陸設廠牟利,最終警方以《營業秘密法》等罪嫌將離員及共犯送辦。(翻攝自新芳奈米科技公司官網)
新芳奈米科技公司為國內「微奈米研粉機」領導廠商,其離職員工涉嫌竊取公司營業機密「帶槍投靠」別家公司,並赴對岸招商設廠,被害業者初估侵權市值高達新台幣26億元。
新芳公司出產的微奈米研粉機可應用在電子產品、國防軍事、抗電磁波及反輻射產品,4年前參加日本東京國際奈米科技大展獲得金菊賞,其專利技術帶有極大的經濟效應,故此遭財迷心竅離職員工竊取營業機密。
保安警察第二總隊103年7月間受理新芳公司報案指稱,新北市林口區及雲林縣虎尾鎮某科技公司,涉嫌仿製該公司具有專利權的「粉體研粉機」。
據警方調查,2011年4月離職的新芳公司尤姓業務課長、陳姓廠長等人遭到蔡姓男子挖角,蔡男同年6月成立同性質公司,並僱用陳、尤等5名新芳離職員工,除在國內設廠營利,蔡男又赴中國大陸招商並在重慶設廠,將新芳營業機密及技術轉移。
保二總隊歷經7個月偵查,於2015年2月發動搜索,分赴新北、台南及雲林等地,查扣5部大型奈米粉體研粉機及4部電腦主機,並查扣蔡男將營業秘密輸出到大陸的相關事證,並逮捕尤男等5名新芳公司離職員工,連同蔡男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嫌送辦,本案經雲林地檢署於6月7日起訴。
保二總隊雖偵破這起國內首宗營業祕密案,但由於案情牽涉商業機密及新修訂的《營業秘密法》,警方在發布消息上相當謹慎,直到全案起訴快1個月收到起訴書後才草擬新聞稿,並在全案起訴將近兩個月後,才在27日舉行破案記者會,並請來新芳公司總經理張仁鴻出面協助說明案情。
張仁鴻沉重呼籲,此案讓他痛心疾首,希望政府重視商業秘密遭竊的嚴重性,加強防範,讓新芳公司成為最後1個受害者。
新芳機械公司成立於1943年,後來更名為新芳奈米科技公司是國內首家推出「奈米級」特殊超微研粉設備專業廠商,主要業務為奈米化研磨科技,增加研磨材料使用率、溶解率、滲透率及緻密性,應用範圍包括生物製藥科技、抗輻射科技、環保科技、精緻農業、軍事應用等。(李先泰/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