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企業工會控訴長榮航空擅改地勤班型並片面公告,構成違反團體協約之不當勞動行為,長榮航空對此反駁澄清。(合成畫面/取自長榮航空、長榮航空企業工會臉書)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3日向勞動部送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控訴長榮航空片面發布公告擅改地勤班型,構成違反團體協約之不當勞動行為;對此,長榮航空則澄清,調整班型在前,提出團協在後,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提出不誠信協商的指控,令人遺憾。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指控,3月向長榮航空公司開啟團體協約協商程序,希望就工時、班型等勞動條件進行協商,未料長榮航空公司在未討論的情況下,在3月25日片面發佈公告,宣佈將於5月2日起變更機場員工班型,取消桃園機場多數組別已實施多年之每日8.5小時及6小時之長短班班型制度。
「長榮擅改地勤班型...
由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發佈於 2021年5月2日 星期日
對此,長榮航空提出3點澄清,並批評企工以抹黑方式,不但有悖事實,亦陷機場同仁於不義,長榮航空絕大多數員工深感無奈,並呼籲長榮企工,在疫情延燒之際,認知航空產業困境,和公司共度難關,為疫情後的發展做最好的準備,避免損及公司未來競爭力,也無益於勞資和諧。
調整班型在前 提出團協在後
長榮航空表示自2018年起,桃園、松山及高雄機場已「逐步」「漸進」調整地勤人員之「短班六小時、長班8.5小時」等特殊工時型態,全面改為八小時之法定正常工時,此為公司既定政策,且依業務調整班型本就是公司的權限,除了松山機場及高雄機場已全面採行外,桃園機場也陸續實施並不斷宣導。
公司調整班型在前,長榮企工卻在今年度3月才提出團體協商,要求不得變更,企圖阻撓公司有關班型調整時程,目前第一次團協時間訂於5月6日,團體協商尚未開啟,長榮企工就抹黑公司不誠信協商,令人遺憾。
近年來機場業務已無長短班之需求
長榮航空近年來因機隊擴充及代理業務成長,各機場運量持續攀升,致使航班之尖、離峰差異趨緩,每日業務量變得平均,2018年以前,長榮航空為因應離、尖峰航班之營運需求,機場輪班單位先後實施各類長短班工時等班型,後因機場業務日益增長,已無區分長短班的必要。況且依據公司統計分析,短班六小時之班型,員工延長工時之比例偏高,反映短班設計已不符現時需要,實施固定八小時之班型不但有助於穩定員工上下班時間,更可讓員工有更正常的生活作息。
班型調整 工時並未增加 員工的特休時數亦無減少
長榮企工聲稱取消長、短班「將使員工無法以短班之特休時數換取一日之休假,嚴重損害員工權益」,實際上班型調整,工時未增加,員工特休時數亦無減少。申請短班(六小時)特休所免除者為表定六小時之出勤義務,申請長班(8.5小時)特休,所免除則為表定8.5小時之出勤義務,有的人喜歡在短班請特休,有的人覺得長班請特休比較輕鬆,此為個人選擇。
班型變更後,申請固定班型(八小時)特休,所免除則為表定八小時之出勤義務,未有損害員工利益之情事。長榮航空所有員工之年度特休計算均依據法律規範,不會因班型變更而短少。
全球航空產業深受疫情影響,目前長榮航空客運航班運能僅剩不到一成的狀況下,公司仍盡最大努力維持運作,截至目前沒有裁員、減薪,多數員工都能感受到公司的努力,全體員工亦均安排休專案事假,以撙節人事成本,企工以抹黑方式,不但有悖事實,亦陷機場同仁於不義,此種行徑對航空產業整體發展有害無益,長榮航空絕大多數員工深感無奈。
針對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控訴長榮航空一事,勞動部則表示,將依「勞資爭議處理法」啟動裁決審理調查程序,並呼籲勞資雙方,於裁決審理期間仍應本誠信積極進行協商,才是穩定勞資關係,尋求勞資雙贏的最佳作法,本案如經裁決認定僱主有違反誠信協商之行為,勞動部將依法進行裁罰,對不履裁決命令者,將施予連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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