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諾富特群聚事件中,確診的機師及空服員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共赴北市松山區酒吧,兩人最高可罰30萬元。(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諾富特群聚感染事件中,確診的貨機機師(案1153)及客機空服員(案1154)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共赴北市松山區酒吧;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日表示,兩人違規聚會,合計最高可罰30萬元。
指揮中心曾於4月時放寬機組員檢疫措施,公布自4月15日起,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台後,檢疫防疫措施調整為,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長程航班進行3天居家檢疫,3天後採檢確為陰性者,再接著進行11天自主健康管理;若當班往返且未入境旅遊疫情第三級地區短程航班者,則為14天自主健康管理。
指揮官陳時中5日表示,案1153、1154曾於4月29日凌晨1點10分至3點25分共赴位於南京東路五段巷內的HOMIES SOFT BAR飛鏢運動酒吧;發言人莊人祥補充,依規定,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可聚餐、聚會,若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違規,將由民航局開罰新台幣1萬至15萬元。
依規定,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因用餐時無法全程佩戴口罩,應避免外出用餐,建議外帶食物返家食用;聚餐、聚會等交流場合,亦難以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且難以保持社交距離,具傳染風險,因此禁止聚餐或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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