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護工過年期間若被僱主指派做超出範圍以外的工作,經檢舉或訪查確定有此事,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攝影:李隆揆)
編按:過年,是家人親友團聚的時刻,但有些人,想休不能休,想回家無法回家--我們過年,他們過勞。《上報》採訪了物流業送貨司機、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外籍看護、護士及保全,帶讀者看見這群年節仍堅守崗位的人們,盼政府及社會大眾重視他們的勞動處境。
過年期間家家戶戶忙著大掃除、做年菜,不少家庭把照顧爺爺奶奶的看護工當成幫傭,要求看護幫忙打掃、煮飯照顧全家人,讓看護成為過年最過勞的一群人。勞動部表示,看護工若被僱主指派做超出看護工範圍以外的工作,經檢舉或訪查確定有此事,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僱主們小心可千萬別觸法。
移工沒檢舉 勞動部也抓不到
依照勞動部訂定的《就業服務法》第57條規定,僱主聘雇外國人不可以指派外國人做許可以外工作。舉例來說僱主聘請的是「看護工」,就只能照顧家中長者、重度患者的生活起居,若被檢舉或被訪查發現做超出看護工以外的工作,例如幫狗洗澡、洗全家衣服,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雇主若仍未改善被查獲,勞動部將廢止雇主聘僱外勞的許可。
雖然我國對外籍勞工的勞動權益有立法保障,但民間違法誤用看護工的現象,仍層出不窮,除非外籍移工主動檢舉,否則勞動局也很難執法。
曾經有明星大剌剌在電視上分享看護工幫狗洗澡、打掃等事,遭勞動局開罰。台北市勞政官員透露,去年台北市總共有63件裁罰案,其中有一件就是一名經營傳統製造業的上市上櫃公司大老闆,把工廠產業外勞,挪用至豪宅家中打掃,官員兵分二路,一批人到公司查勞工出勤記錄、一批人到豪宅按門鈴,才抓到僱主違法聘雇事由。
至於看護工過年期間若被僱主要求做家務,勞動部官員表示,看護工的工作範圍主要是照顧被看護者的生活,如果看護工明顯在洗全家人的衣服、煮全家人的食物、洗了全家人的碗,已完全超越被看護者生活起居以外範圍的工作時,明顯觸法。
想賺錢願被凹 無意間縱容壞雇主
不過勞動部官員也坦言,外籍看護工跨海來台工作,多半希望好好賺錢,一般來說外籍看護工在僱主要求下,都會願意幫忙做家務,除非工作量大到難以負荷才會提起申訴。
勞動部官員表示,勞動部結合各縣市政府持續透過雇主聘前講習、外勞入國訪視及例行訪視,向雇主宣導聘僱法令及正確管理觀念;另外也設有免費檢舉專線,鼓勵民眾檢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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