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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黎蝸藤就日本「處理水」問題再商榷

方儉 2021年05月10日 00:00:00
日本福島災後用以儲存核廢水的儲存槽。(湯森路透)

日本福島災後用以儲存核廢水的儲存槽。(湯森路透)

針對黎先生的論點,我已在前文詳述,毋須贅述。我也不想對黎先生的論點一一反駁,因為奇特的論調屬言論自由範籌,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不必浪費讀者的寶貴時間。

 

我的立場、主張

 

我依據的是國際原子能總署公布的「輻射安全標準」,因為這是國際政府、政治、工商業、科學界、醫學界各界經過反覆論證、折衝而形成的「公式」、「準則」,我素來以國際標準作為衡量準則,而非以個人喜好好為依據。黎先生一開始就幫我扣上「反核」的帽子,以人廢言,實不可取。黎先生應該不知道我在台灣核電廠內採訪、核安文化委員、Y2K計畫,以及後續訪問的總時間,超過任何一任原能會主委或是台電董事事、經濟部長。而且我公開說明無數次,我不是反核,我只是把真相、事實呈現,反對謊言。我也曾任美國品質學會中國首席代表,也是美國品質學會的品質工程師、美國三大汽車公司的供應商品質系統總培訓師,我對於標準建立,國際工業的標準、實施、稽核驗證也有一定的基礎和實踐經驗。

 

就像我說了20年,台灣應該考慮核五,而不應該耽溺於核四的設計、工程、位置錯誤死結中,要跳脫窠臼。甚至,台灣在高階核廢料無解之際,我也倡議應考慮核子武器之路,因為這是核廢料的唯一出路,如果賣給台灣核電廠的美國不負責處理核廢料,我們為了自身和子孫的安全,不能排除當初引進核電廠的初衷。這些主張對「反核團體或人士」而言,屬大逆不道,但我基於事實,台灣長遠的利益,希望大家必須放下成見,慎思明辯。

 

馮京不是馬涼

 

針對黎先生的結論:「國際社會應該回到事件本源,即如何處理因天災而遺留下來的科學問題,支持日本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指引,公開透明地處理廢水排放問題。」基於公眾知的權利,必須再度說明黎先生還是「把馮京作馬涼」的誤謬。

 

一、「天災而遺留下來的科學問題」,錯置了天災、科學的定義。或許以50年前的科學、認知,核電廠是可以蓋在環太平洋火山帶上,但以30年前的科學,就知道這是錯誤的,所以蓋在火山帶上的核電廠已非現在科學所應容許、接受的,因為遲早會有地震海嘯,造成災難,這是人禍。

 

二、日本把收集的輻射廢水倒入太平洋,並非天災,而是人為、有計畫的故意行為,比較好一點的是他們還算有點誠實,告訴國際。別忘了,日本能收集的廢水只是一小部分,因為地下水是無孔不入的,輻射也是無恐不入的,沒有收集的核污染廢水滲流大海才是真正的問題。但這也不能是故意釋放收集已的廢水的理由,即使所謂已經處理過了。

 

三、國際原子能總署違背了「輻射安全標準」(國際輻射安全的最大公約數),第一項原則「正當性 (Justification)」,片面的判定日本的作法是安全的,顯然是自失立場,這是國際政治,並非科學、人道。只是為了維護日本政府、國際核電、核武的利益,打著安全反安全,當然有人可以支持,但是無法改變既有的「輻射安全標準」。

 

四、「公開透明地處理廢水排放問題」只是公開透明的告訴國際要排放廢水,不知道週邊國家政府、民間組織是否參加了?是否經過輻射安全與醫學的科學的同行審查(peer review)、風險評估?公開透明的是全部真相、事實,還是為遊說國際而揭露的部分訊息?

 

結論

 

除非IAEA「輻射安全標準」改變所制定的基本原則、LNT假說,否則低劑量輻射的健康危害是無庸再議的,我也不必再回答某些人偏離事實、宏旨的論調。

 

※作者為公民電力公司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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