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劃草案說明會議。(邱家琳攝)
經濟部今(11日)舉辦「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劃草案說明會議」,招商規則預定為兩階段選商策略,先資格審查、後價格評比,同樣會納入產業關聯考量,要求國產化比例至少達到申設容量60%以上。能源局局長游振偉在會後表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招商規則會趕在今年第二季結束前正式公告,讓開發商有1年時間準備。
台灣離岸風電即將邁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相關招商規則經多次修正。在經濟部最新的規劃下,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釋出容量將以時程分為兩大階段,第一階段為2026年至2031年,6年釋出9GW,第二階段為2032年至2035年,4年釋出6GW,兩個階段總計為15GW。
第一階段又以併網年份區分為三期,每期為兩年、各分配3GW來進行招商,第二階段將視第一階段選商結果與國際技術發展等,另行規劃。目前第一階段第一期的招商時程,預定為2022年第二季到第三季執行,在2022年6月底截止收件、8月底之前公告選商結果。
關於國產化比例調整,經濟部呼應外界期待,經產業評估技術落地困難項目,調整為加分項目,讓制度更為彈性,藉此擴大在地產業鏈發展,期盼未來每年新增產值達1322億元。目前國產化比例預定(關鍵發展項目)應達申設容量60%,其餘40%為加分項目。
關鍵發展項目共分為4大類、總計26項,多數項目延續潛力場址的規劃,業者建議新增項目為陸上電纜線、海上變電站與變槳系統。 加分項目共分為3大群、總計57項,可由開發商自選項目、自選數量與核心技術自述。
針對國產化項目,康城工程顧問公司董事長王繼國向經濟部呼籲,政府能否考慮將EPC(統包工程)本土化改放在關鍵發展項目,讓開發商必須達成,而非列在加分項目,也希望列入關鍵發展項目後,能有相當比例的權重,讓國內業者可以貢獻現有能力,未來也能真正參加風電國家隊。
對此,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回應,關鍵發展項目與加分項目當初是以經濟效益、就業機會來評估,會再將王繼國董事長的建議納入參考,評估EPC能否改列在關鍵發展項目、增加比例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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