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鹽將人事業務授權由總經理核定一說,經濟部表示,絕無架空新董事長情事。圖為台鹽董事長吳容輝。(資料照片/陳駿碩攝)
針對本報4月26日報導「台鹽急改人事業務授權,總經理說了算 新董座還沒上任就要被架空」,經濟部聲明澄清,絕無所謂架空新董事長情事。既然派任董事長吳容輝,就是要借重他的經驗與治理能力,帶領台鹽公司發展,相關揣測皆非事實。
《上報》日前接到台鹽內部爆料指出,台鹽高層在4月21日行文公司主管,重新擬訂一份台鹽相關人事和業務的「公司權責劃分表」,大幅將原本需由「董事長」核定的人員僱用、解僱、退休、撫卹、考核、薪給等人事案,改由「總經理」核定;業務部分,從年度派員出國、新聞記者會召開、公司企業形象設計,還有產品命名、品標與包裝形象,新產品核定、現有產品調價等,也將改為「總經理」核定,董事長職權明顯遭到限縮和架空。
對此,經濟部澄清,「台鹽公司僅研擬簡化行政流程,所謂架空董事長的傳言完全錯誤」;至於所謂修改分層負責的權責劃分表一事,是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於代行台鹽董事長期間,發覺連員工依公司規範退休、最基層員工任用、參展、員工聯誼等,普通行政工作公文,都需要經過董事長核決。
曾文生認為無此必要,應依照權責負責,簡化決策流程,因此指示該公司經理部門檢討該公司原有的「權責劃分表」,並於上周將修正建議送該公司各部門表示意見。
曾文生代行董事長認為,本案目前僅係研議階段,且日後即使定案,該權責劃分表是否修正或如何修正,均必須提報董事會討論,尤其要尊重新任吳容輝董事長的考量與規劃,不可能有架空董事長的情事。
行政院已核定由嘉義縣副縣長吳容輝接任台鹽公司董事長,並預定於4月30日該公司董事會完成推選程序,未來該公司權責劃分表是否修正、或如何修正,也將充分尊重新任吳董事長,由其考量公司發展,做最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