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偉於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任內,涉嫌透過縮減樓地面積方式,使得標廠商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獲取不法利益。(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被控聯手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的得標廠商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透過提高建物每坪單價,使業者得標獲利,期約賄賂4500萬元。承辦檢察官原本不起訴處分,但日前新北地檢署發現新事證,13日搜索張大偉住家等處,並到國防部調取資料,14日以張大偉有湮滅、偽造、變造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強制處分。國防部對此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偵查程序,若有涉法情事,將秉公處理,決不寬貸。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2017年就《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公開招標,最終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30億4300萬元得標。台北市公館的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營區」乃空軍戰術及防空作戰的最高指揮管制機構,建築工程預期改善官兵辦公及生活品質,並提升官兵留營意願,加速推動兩性平權使用權益,因此施作預算高達30億元,履約執行機關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張大偉涉嫌與得標廠商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以影響評選委員並縮減樓地面積等方式,提高建物每坪單價,使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獲取不法利益,期約賄賂4500萬元。全案去年9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後不起訴處分,理由是張大偉否認犯罪及告發人供詞前後不一。
檢方在不起訴處分確定後甫發現新證據,今年3月向法院聲請將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沈華養、會計張世文羈押禁見獲准,2人對於羈押禁見處分提起抗告,但高等法院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人證及物證,4月裁定抗告駁回,羈押禁見處分確定。
新北地檢署13日持法院搜索票,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搜索張大偉住所等處,另持函向國防部軍備局調取本採購案相關卷證,並帶回張大偉及其前妻、姊妹及友人等人。
檢方訊後認為張大偉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於14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處分。
國防部發布新聞稿,對於檢方對張大偉聲請羈押禁見處分提出3點聲明:
1. 106年空軍福興營區新建工程案,由空軍開標、發包,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負責計畫審核,目前依約督導執行中。
2. 本案張少將前經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獲不起訴處分,茲因檢調機關就同案重新調查,本部全力配合協助釐清案情。
3. 國防部堅守「依法行政、毋枉毋縱」立場,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偵查程序,若確有涉法情事,將依法秉公處理,決不寬貸。
根據國防部在去年案件曝光時所作出的生命,工營處負責該工程案的政策計畫審核,全案工程的開標、發包及各階段驗收,均由軍種辦理,並由空軍依約督導執行。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60條,不起訴處分確定後甫發現的證據始得作為新事證或新證據,並以此作為證據再行起訴。此外,羈押乃對人身自由的重大剝奪,故採取絕對法官保留,經法官訊問後認為嫌疑人犯罪嫌疑重大,而非予羈押則後續難以進行追訴,由法官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