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6日宣布,為確保國內醫療院所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16日起全國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應變四大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6日宣布,近日本土案例激增,國內新冠疫情已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確保國內醫療院所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16日起全國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應變4大措施,以避免醫療資源崩潰的可能發生。
一、醫療營運降載:
(一) 依病人治療之急迫性需求等,評估病人且綜合考量延遲提供病人診療的風險及疾病傳播的風險後,決定提供或延遲診療。
(二) ,健檢、美容、預定手術或檢查、物理及職能復健等,可延遲醫療行為暫緩。
二、 加強社區監測通報採檢:
(一) 病人於入院前一律篩檢,採檢後至入院前待在家中,避免外出。緊急須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一律採檢。
(二) 倘若病人檢驗結果為陰性,僅能作為當下疾病狀態之判定,但無法排除病人為已遭感染但尚在潛伏期的症狀前期的可能,因此應持續監測健康狀況。
(三) 住院期間若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相關新冠肺炎症狀或醫師懷疑時進行採檢。
三、 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一) 落實工作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及健康狀況監測(包括體溫及相關症狀),並確實登錄,有疑似症狀應立即通報採檢。
(二) 5至7天定期針對高風險單位醫療照護相關工作人員(如:急診、加護病房及專責病房等)進行鼻咽或深喉唾液採檢。
四、 國際醫療暫停:
任何國際上的醫療行為暫緩,特殊或緊急採專案許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