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10.1非法集結案今判刑 黎智英被判14月、共囚20個月

國際中心 2021年05月28日 16:00:00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湯森路透)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湯森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等10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犯下「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10人於17日認罪,28日判刑。

 

黎智英今日被判14個月,加之先前兩起非法遊行案件所判14個月整合,共得入監服刑20個月。其餘人皆被判14至18個月不等。

 

 

該案於香港時間28日10點半開庭,10名被告分別為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楊森、何秀蘭、吳文遠、黎智英、單仲偕及蔡耀昌。全體皆承認犯下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前四人另承認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另承認犯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日前已就「818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兩罪,以及「831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共被判囚14個月;就「818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兩罪,梁國雄囚18個月、何秀蘭囚8個月,何俊仁判監12個月、緩刑兩年;楊森則因「831參與未經批准遊行」被判8個月、緩刑一年。

 

 

 

今日區域法院判刑結果,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4人判囚18個月;黎智英、陽森、何秀蘭、吳文遠被判14個月,黎、陽與何即時入獄;單仲楷、蔡耀昌判14個月、緩刑兩年。所有被告現正還押。

 

在開庭前已有百人到場輪候旁聽,包含瑞典駐港領事館副總領事雷博恩(Joakim Ladeborn)、香港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及陳寶瑩。

 

 

法官胡雅文雖收到許多人替被告寫求情信,但判刑時強調,前6個月來本地騷亂及暴力不斷升級,一些被告雖呼籲和理非,然而社會暴力事件連日上演,遊行可以和平進行實為天真想法。

 

胡雅文並說,《基本法》雖保障市民享有言論、示威、集結等權,但上開權利非絕對,並表明被告政治立場與理念均和判刑無關,不予考慮。

 


 

《香港01》稍早整理,港警於2020年4月突然拘捕參與2019年4次和平示威、被起訴的泛民15人,目前各案進展(罪成認罪候訊):

 

・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 73歲 判囚20月818831101)

 

・李卓人 職工盟秘書長 64歲 判囚20月818831101)

・梁國雄 社民連成員 65歲 判囚22月818101/1020

・何俊仁 前立法會議員 69歲 判囚18月818101/1020

・楊森 民主黨前主席 73歲 判囚14月831101/1020

・何秀蘭 前立法會議員 66歲 判囚14月818101/1020

・陳皓桓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 25歲 判囚18月101/1020

・吳文遠 社會民主連線秘書長 44歲 判囚14月14天101/1020

・單仲偕 前立法會議員 60歲 判囚14月、緩刑2年101)

・蔡耀昌 民主黨前副主席 53歲 判囚14月、緩刑2年101)

・黃浩銘 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 32歲1020)

・李柱銘 民主黨創黨成員 82歲 判囚11月、緩刑2年818)

・吳靄儀 大律師 73歲 判囚12月、緩刑2年818)

・梁耀忠 立法會議員 67歲 判囚8月、緩刑1年818)

・區諾軒 前立法會議員 33歲 判囚10月(818)

 

*8.18 被告9人8.31 被告3人10.1 被告10人10.20 被告7人






【加入上報國際圈,把繽紛世界帶到你眼前!】

提供新聞訊息人物邀訪異業合作以及意見反映煩請email至國際中心公用信箱: intnews@upmedia.mg,我們會儘速處理。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