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貪污罪判刑8年的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入監服刑2年10個月後,5月31日獲准假釋出獄。(合成畫面/翻攝自張鎔麒臉書)
涉興建林內焚化爐弊案,遭依貪污罪判刑8年的雲林縣前縣長張榮味,入監服刑2年10個月後,5月31日獲准假釋出獄,重獲自由。
台南高分院5月底裁定張榮味交付保護管束,因疫情關係,改採視訊方式定時向觀護人報到。
張榮味的胞妹也是雲林縣長張麗善2日下午受訪時證實,家人已經5月31日下午開心迎接張榮味返家重聚。
現年63歲的張榮味,因縣長任內興建林內鄉焚化爐開發案,被控收賄1000萬元,遭台南高分院更4審判決,依職務行為期約賄賂罪判刑8年,最高法院2018年7月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在2018年7月10日起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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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開心!他這段時間是受苦了,也受了很多委屈,總是執行完畢了!」張麗善2日受訪時面露喜色說道,親口證實張榮味已獲准假釋出獄返回虎尾青埔家中,她同時也轉述,張榮味也特別強調不會群聚,親友問候均採電話和視訊方式。
張麗善表示,這段期間張嘉郡、張鎔麒陸續登記結婚,張家多了新成員,在他人生過程很多辛酸中,也算有一點點小滿足,終於可以重新調整腳步,好好放鬆,重享天倫之樂含飴弄孫,「他現在是個好公民!」張麗善也吐露張榮味的心境。
女兒張嘉郡表示,張榮味返家時身上皮膚明顯曬黑許多,身形也更結實,表示服刑期間,確實有保持運動鍛鍊,出來的當天下午家人們就準備豬腳麵線和淨水為他去晦氣,回家2天來,父親的身體狀況一切健康安好,讓家人深感欣慰,很感謝外界對他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