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好心肝」診所遭爆私打疫苗事件,法界人士認為,好心肝診所恐怕已不只是違規,北市衛生局和好心肝診所,雙方恐怕都已涉及違法。(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台北市「好心肝」診所昨晚遭爆私打疫苗事件,其他縣市政府官員多認為,台北市政府太離譜了!衛生局竟然沒有事先將應施打疫苗人員造冊,而是讓好心肝診所「予取予求」,先是15劑、隔天100劑,一個基層診所的醫護量能怎麼可能完全沒有掌握,明顯不合常情:再加上,台北市醫師公會常務理事、北市COVID-19緊急醫療防疫應變小組召委洪德仁直指,北市府尚未和基層診所簽約,亦未開放基層診所自行施打疫苗。
甚至今天好心肝診所特權施打疫苗事件爆發後,醫療界基層還傳出,該診所向施打民眾以施打其他肺炎疫苗為由收取數千元費用,因此法界人士認為,好心肝診所恐怕已經不只是「違規」,予以行政罰200萬元就可以善了,北市衛生局和好心肝診所,雙方恐怕都已經涉及違法,觸犯刑責了,司法單位有必要進一步介入調查。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施打疫苗的專責醫院,不是台北市政府或衛生局說了算,還必需報衛福部申請核准了才算數,但顯然台北市政府並未將好心肝診所報衛福部核定;亦且,其他基層診所都還在調查意願,都還沒有和市府簽約,為什麼獨厚「好心肝」?市府有必要清楚交待。
高雄市政府和台南市政府都是配合中央施打疫苗的模範縣市,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撥下AZ疫苗予醫護人員施打時,在短短3天之內達成目標。對於北市府爆發好心肝診所特權施打疫苗事件,台南 、高雄市府官員認為,問題的癥結在「造冊」,對於台北市衛生局竟然未自己掌握施打人員名冊,而是讓基層診所予取予求,要多少給多少,事後再由診所報上名冊作法,感到不可思議!
市府官員直問,如果市府未先行掌握施打疫苗對象名冊,則事前地方政府如何確認撥予醫療院所、基層診所的合理疫苗數量?亦且屆時醫療院所、基層診所報上名單時,地方政府要如何查核施打人數和劑量相符,且地方政府又要如可撥予醫療院所中央給的每劑100元施打補助費用?
負責防疫業務官員指出,無論是台南,還是高雄市,可以快速掌握並達成醫護人員施打人數,關鍵就在於市府事前有完整的造冊,市府衛生局要求市立聯合醫院、大型醫療院所,還有醫師公會提供施打醫療人員名單,交予市府衛生局統籌造冊,再分區、分責任額度予施打疫苗的專責醫院診所、接種站施打,如此市府當然可以掌握各分區施打人數和所需疫苗劑量,也因此,其他縣市政府對於北市府衛生局竟然沒有完成施打人員造冊,就任由醫院、診所自行「喊量」的作法,覺得太誇張了!
高雄市府以3天時間近3萬醫護人員施打疫苗,高雄可以快速達標的作法是,除了大型醫療院所自行院內施打外,基層診所的部分由醫師公會先分區提出施打名單,再由衛生局彙整造冊,分成5個大型疫苗接種站,分區分眾進行,採預約制安排各基層診所分批前往施打,目前高雄市基層醫護人員的施打率已達87%,亦且市府亦全國首創地幫高雄市的醫護人員投保總計800萬元的產物保險,給予施打疫苗後的保障,高雄市府預計在6月中完成所有醫護人員的疫苗施打。
至於台南市政府則是事前由專責醫院和市立醫療提供名單,供台南市政府衛生局造冊,並予中央核定的92間專責診所簽約,委託專責診所分責任區,為基層醫護人員進行疫苗施打,因此台南市府官員直言,落實基層醫護人員施打疫苗,事先的人員造冊非常關鍵,否則無法確實掌握撥用的疫苗劑量和確定施打順序,未來市府也要依施打名冊撥出中央提供的每劑100元補助款;而且基層診所要成為專責施打疫苗的醫療院所,也需要事先由中央核定了才可以,不是市府自己說了算。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北市府真得尚未和「好心肝」診所簽約,就予以提供疫苗施打,這樣問題就很嚴重了!律師黃帝穎指出,這已不只是北市府給好心肝診所行政罰200萬元的問題,因為北市府並未完成合法授權特定診所施打公費疫苗的程序,就將公費疫苗給了好心肝診所來施打,則市府相關人員恐涉及公務員「圖利」罪嫌的問題,不僅僅只是被市府授權的診所擴大解釋施打對象的行政疏失了。
此外,黃帝穎還表示,對好心肝診所而言,未與北市府完成法定簽約授權程序的基層診所,逕行將公費疫苗予一般民眾施打,並向市府宣稱診所人員所需,要求市府提供一定疫苗劑量施打,還事後提出施打人員名冊,此行為恐怕已涉及文書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嫌,甚至涉及詐欺未遂的問題。所以他認為,整起事件不僅涉及政府施打疫苗的公平性,恐怕已有違法疑慮,司法單位有必要進一步調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