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市上午對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相關言論,指揮中心指出,疫苗接種政策為全體國民重要權益,如有違法將嚴正法辦。(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針對診所私打疫苗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10日拿出4月21日疾管署公文反擊中央,表示若疫苗庫存量多,可在衛生局協助下,配送疫苗到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讓疫苗儘速使用,對此,指揮中心也在晚間回應,相關規定、流程、接種對象及順序均公開透明,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關於公文爭議,起於指揮中心9日晚間對外表示,好心肝診所的醫護人員多已至院外接種新冠疫苗,而指揮中心也尚未許可基層診所提供新冠疫苗接種服務,北市府竟無視相關規定,任意將多達1000多劑疫苗撥給該診所,既違反規定,也不合情理。
事隔一日,柯文哲10日上午臨時召開記者會拿出疾管署的函文強調「北市府的作為是有所本」,公文中詳述「若合約醫院新冠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於期限內用畢,為使疫苗有效運用,可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診所或衛生所,需要者盡速使用」。
對此,指揮中心晚間發表回應表示,所謂4月21日之發文是指揮中心於4月14日與衛生局召開協調會之紀錄,其中一項決議為若合約醫院 COVID-19疫苗庫存量過多,評估無法於效期內用畢,為使疫苗有效運用,可在轄區衛生局人員協助下,將疫苗配送至其他合約醫院、非合約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需用者儘速使用,調度以一次為限,運送時應符合疫苗冷運冷藏相關規範等;惟當時狀況係因一批疫苗即將於5月底到期,當時開放之公費對象接種意願低,故將疫苗進行靈活配置,於效期前提供開放之公費對象中的需求者接種,以儘速適當使用疫苗。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自5月下旬起,因疫情致疫苗接種需求大增,指揮中心為保障第一線醫護及防疫人員安全,依ACIP COVID-19疫苗工作小組會議決議,以電子郵件通知地方政府衛生局,自5月24日起優先提供第一類至第三類人員接種,並視疫苗庫存量及接種規劃,提供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第一劑之醫護人員與因公務出國者接種第二劑,此外,必須暫緩「自費對象」以及「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接種;後續指揮中心撥配疫苗時亦皆限定接種對象,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並未開放其他對象接種。有關好心肝診所接種疫苗的事件,疫苗效期至8月多,應無庫存量過多而無法使用之疑慮,且接種對象是否為開放接種之公費對象,為應釐清之重點。
指揮中心重申,有關中央政府有850瓶COVID-19疫苗置於台北市或轄內醫院一事,已於9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該等疫苗為指揮中心專案同意列冊施打對象,總計配送650瓶疫苗,其中差距之200瓶係為已送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提供華航機師及機組員接種之疫苗,另80瓶為指揮中心提供中心內各部會及疾管署人員施打,目前剩餘30瓶。
而有關疫苗接種預約系統部分,於這次124萬劑疫苗接種規劃,係以運用現行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模式提供民眾接種服務;台北市政府所提指揮中心規劃之預約系統,係為大規模接種措施使用,目前正積極測試中。
最後,指揮中心強調,疫苗接種政策為全體國民重要權益,相關規定、流程、接種對象及順序均公開透明,如有違法事項絕對依法徹查,嚴正法辦,絕不寬貸,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