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自用汽機車汽燃費將自7月1日起開徵,但公路總局提前宣布繳款期限延長1個月。(資料照片/羅佳蓉攝)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12日,政府呼籲國人減少出門,交通部公路總局30日宣布,110年度自用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開徵,為因應疫情持續嚴峻、降低群聚風險,今年度的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由原本110年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公路總局表示,110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寄發,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該局「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元大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
公路總局表示,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者,都不用支付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須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另民眾仍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詳情可上監理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