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花公路今年3月發生遊覽車撞山壁重大事故造成6死、39輕重傷,駕駛游志豪因過彎未減速遭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取自運安會官網)
蘇花公路今年3月16日發生遊覽車撞山壁的嚴重意外,導致6死、39輕重傷,案經檢警調查,宜蘭地檢署6日偵查終結,認為司機游志豪過彎未減速是肇事主因,依過失致死和過失重傷害等罪起訴。
宜蘭地檢署表示,考量此案涉交通專業判斷,偵查期間囑託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副教授陳高村,協助進行道路交通事故鑑定。
檢警綜合各項證據後,確認遊覽車的煞車、排檔及離合器系統均可正常運作並未故障,當時遊覽車司機游志豪在限速40公里的蘇花公路彎道前,疏忽未降檔,以5檔高速檔持續行進,還不當用油壓減速器(即電子閥減速器)替代煞車使用,導致無法有效降低車速。
後來司機發現油壓減速器未能有效降速時,雖試圖以降檔方式進行引擎擋煞,但慌亂中又操作失當,沒有將檔桿打入正確檔位,而是打入空檔,又因換檔時踩踏離合器進而導致油壓減速器中斷,增加遊覽車失速危險。
檢方研判,遊覽車肇事時車速高達54.3公里以上,行駛至第3彎道時駕駛雖緊急煞車,仍煞避不及而撞擊山壁造成重大傷亡,因此認定遊覽車司機駕駛不當是肇事原因,依涉犯《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與過失重傷害等罪嫌,起訴游男。
這起重大遊覽車車禍意外,發生在今年3月16日,新北市新店區復興里民搭乘一輛騰龍客運遊覽車參加花蓮兩日遊活動,遊覽車行經蘇花公路114.7k下坡彎道失控撞山壁,造成包括導遊、乘客在內6人死亡、39人輕重傷事件。